说着不耐烦地拍掉肩膀上的那只咸猪蹄。 “嘶——”端木笙倒抽冷气,猛地缩回手,瞪着眼睛盯着乌黑的手背,一惊一乍道,“荣小焉你变了!你怎么还给我下毒呢?!” “我没有下毒。”荣焉莫名其妙看了看自己的掌心,发现上面已经乌黑一片。 ……难怪他觉得手有些不听使唤。 端木笙闻了闻自己的手背,了然道,“你是不是碰到文不羞了?” “……对,我刚送他离开。”荣焉把掌心送到端木笙面前,“这是什么毒?” “还能是什么毒啊?胎毒!”端木笙没好气地翻出解药擦在手背上,“我的小祖宗,要不是我身体的抗药性强,我今天就交代在这儿了!” “你认识文不羞?” “我当然认识了,当年他母亲以为他必死无疑,脐带都没剪,直接就扔我药馆门口了,我寻思着好歹也是个命啊,就捡回来了,结果差点没把我自己弄死。” 端木笙气不打一处来,“那孩子哪儿都好,就是胎毒太厉害,别看他裹着纱布,但是也不能碰!碰了就死,也就你胆子大,我要是直接接触到,我也得死!” 荣焉握了握右手,丝丝麻木感从掌心涌向指尖,已经过去半柱香的时间,乌黑的毒素还在缓慢地蔓延,在他的掌心开拓疆土,不见分毫消退的迹象。 荣焉捏着自己的手腕回到房间,饭都不吃了,坐在窗前一直盯着掌心。 沈昼眠知道后,从住在隔壁客房的端木笙手中买了解药,坐到荣焉身边守着。 到申时三刻,毒素蔓延到荣焉的手腕,开始出现消退迹象。 破晓时分,毒素彻底消退,荣焉揉了揉僵硬的手腕,二话没说,倒在床上睡着了。 沈昼眠紧绷了一天的神经骤然放松,觉得四肢百骸都酸涩的要命,疲惫地躺到荣焉身边,搂着荣焉睡着了。 次日傍晚,荣焉敲响了文不羞的房门。 “谁、谁呀?”少年羞涩腼腆的声音从门口传出,“我、我闭关了,暂时不、不卖药了……你们另找别人吧!” “文不羞,是我。”荣焉又敲了敲门,柔声道,“我是来找你的。” 门拉开一条的缝隙,文不羞露出一只眼睛,小声道,“使者,我、我这屋里现在都是毒,很危险,不能……让你进来,你、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荣焉斟酌道,“我昨天摸过你的头的事情,你还记得吧?” 文不羞瞬间紧张起来,说话也更加磕磕巴巴,“你、你是不是中、中毒了?!别、别乱动,你还、还活着,应该不、不严重,别怕,别怕,我去给你拿,拿解药!” “文不羞。”荣焉喊住他,“你别紧张,我不会有事,我来这里是想告诉你,目前你身上的毒对我产生的效果是最大的,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你能研究一下。” “我、我的胎毒?”文不羞瞪圆眼睛,拍了拍额头,恍然大悟道,“哦……对,我、我差点忘记了,胎毒已经在我身上好、好些年,从来没有人能解、解掉我的胎毒,我明、明白了!” 不等荣焉离开,门被哐啷一声换上,荣焉摸了摸自己险些被砸到的鼻子,回到客栈找沈昼眠去了。 在过三日就是重明节,沈昼眠入乡随俗,准备了两套西域波斯人的衣服。 重明节当日,荣焉穿着镶嵌金玉宝石的白色兜帽长袍,有生以来第一次见识了这般盛大的节日。 浮屠城从凌晨开始就热闹了起来,居住在城中的百姓穿着鲜亮的衣裳,洗漱打扮,摆摊吆喝,在搭建好的台子上杂耍、歌舞,大江南北的节日风俗此刻都汇聚在了小小的城镇之中,热闹杂乱。 荣焉的嘴从上了街后就没停过,吃完羊肉串吃葡萄干。此刻正坐在一家馄饨小馆,吃着三鲜馅儿的馄饨。 因为地处内陆,所以没有鲜虾,三鲜就变成了韭菜鸡蛋和干虾仁,荣焉吃了两口就不想吃了,推到沈昼眠面前,让他吃掉。 沈昼眠一上午都在替荣焉解决不爱吃的东西,这会儿已经吃不下了,他盯着荣焉平坦的小腹打量许久,还是没忍住上手摸了摸。 “师兄,我喂你吃这么多东西,怎么也不见你发胖?” 荣焉咬着孜然烤肉,含混道,“从大体意义上来讲,雾隐山使者不老不死,身体都停止生长了,怎么可能还会变胖。” 沈昼眠愣了愣,伸手替他擦去嘴边的油,笑道,“本来还想着把师兄养胖点,这下愿望落空了。” 荣焉的注意力全在门口的糖葫芦上,压根没听到他说什么。 沈昼眠掏钱买了串糖葫芦,送到他嘴边,劝道,“师兄少吃些,别撑坏了肚子,晚上曲净瑕准备了宴席,估计会有你没吃过的。” “那都是晚上的事儿了。”荣焉浑不在意,欢欢喜喜接过糖葫芦,“走,我在九州时候还没见过这么热闹的节日,我们再出去逛逛。” 浮屠城在最初吸纳过很多中原九州的人,再加上地处西域,不少番邦异族人也在此居住,各种民风混杂在一起,形成了如今的大杂烩。 北街住的大多数是民风奔放的异域人,荣焉好奇地走进去四处张望,入目皆是金发碧眼的面孔,入耳皆是听不懂的话。 他歪着头看了半天,觉得没什么意思,一回头才发现沈昼眠不见了。 ……这孩子是撒手没吗? 荣焉思忖过后跳上屋顶,开始搜寻沈昼眠的踪迹。 沈昼眠也没想过,一转身的功夫,荣焉就能跑没影。 他刚踏入西街,就被一群热情开放的姑娘团团围住,等脱身后才发现荣焉不见了。 他翻遍北街,也没找到荣焉的身影,迫不得已去魔宫找曲净瑕,让他派人帮忙寻找荣焉。 曲净瑕莫名其妙道,“荣焉又不是小孩子,等玩够了自己就回来了,你这么着急做什么?” 沈昼眠道,“他就是小孩子,脾气倔的很,找不到我他是不会回来。” “行行行,帮你找。”曲净瑕不情不愿地起身,“要不是看你是沈兄堂弟的份儿上,我非得打你一顿不可。” 曲净瑕一声令下,大批魔宫弟子迫不得已放弃欢庆节日,上街寻找荣焉。 荣焉停在一处寺庙的屋顶上。 他觉得这里往来男子较多,说不定就能撞到沈昼眠。 目不转睛地看了一会儿,他发现这些男子都是成双成对牵手而来,许愿抽签后又面红耳赤签手离开,更有甚者当众拥抱亲吻,看上去十分……亲密。 一双手从后面捂住了他的眼睛。 “师兄,你怎么跑到这种地方来了?”沈昼眠附在他耳边,语气十分无奈,“这些人竟在黄天光日之下做出这种腌臜之事,污了师兄的眼睛。” “唉?怎么说话呢?”曲净瑕不满道,“这是民风,民风懂吗?人家小情侣相亲相爱,怎么就碍着你了?” 荣焉把沈昼眠的手拿下来,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曲净瑕道,“这是兔神庙。是早些年建造的。保佑的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的爱情。” “男人和男人?你是说,龙阳之好?”荣焉探出头去又看了一眼,“他们是情侣?为何中原九州没有过这种情况?” “因为来浮屠城的,大多都是被中原九州不容之人。”曲净瑕解释道,“同性之间的感情,在中原九州很难被承认,但是如果是在浮屠城,人们只会觉得:关我屁事。” 荣焉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走吧,这寺庙也没什么意思,还是回去吧。” 他攥着沈昼眠的手腕扬长而去,把曲净瑕丢在了原地。 曲净瑕摇了摇折扇,嗤笑一声,自己溜溜哒哒回魔宫去了。 魔宫的夜宴让荣焉十分失望,都是些中规中矩的菜色,没有新奇滋味可享,还不如去街上买几串羊肉串吃。 沈昼眠跟了他一天,肚子里已经半点东西都放不下了,两人默契地从宴席上偷偷溜出去,跑到大街上与民同乐。 大街小巷灯火通明,人声熙攘,荣焉跑到烟花摊贩前,惊喜道,“沈昼眠,你快来看,这种烟花在西域也有!” 他说的是过去春节时经常买的一种烟花棒,不能响,也不会烧到手,非常适合小孩子玩耍。 沈昼眠见他喜欢,掏钱买了一捆,荣焉一边一本正经地指责他浪费钱,一边掏出火折子点燃了一根烟花棒。 也不玩,只是捏在手里呆呆地看着。 莹莹灯光与璀璨烟花一起映入他的眼底。 “师兄……”鬼使神差地,沈昼眠开口问道,“你……对龙阳之好怎么看?”
第57章 第 57 章 “龙阳之好……”荣焉苦思无果,随意道,“那是别人的事情,我不好开口评价。” “那若是……”沈昼眠顿了顿,在荣焉疑惑的目光中鼓起勇气道,“若是我说,我喜欢你呢?” 荣焉手上的烟花燃尽了。 这是一次试探性的表白,成功了便皆大欢喜,失败了……或许也还可以重头再来。 荣焉呆了片刻,扔掉手里的燃尽的烟花残骸,反问道,“沈昼眠,你先告诉我,什么是喜欢?” 沈昼眠无数次设想过荣焉的回应,却从来没有想到,荣焉会反问他什么是喜欢。 荣焉吹起火折子,慢条斯理将烟花棒全部点燃,扔在地上,自问自答道,“男欢女爱才是喜欢吧?像蔡允许和陆婉娘,还有荣玉摧和我阿娘一样。” 没有得到沈昼眠的回答,荣焉继续自顾自道,“我一直很怀疑,这世上似乎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我养你……你们,是因为同病相怜,那两个没有血缘的陌生人,到底为什么喜欢对方?他们是不是在撒谎?我阿娘就是被骗了,才会死掉的。” “不是的,不是在撒谎。”沈昼眠无力地辩解道,“或许是缘分?或者什么都行,你不能把喜欢定义为口头上的谎言,荣焉,我……” “可我还是不懂这种感情。”荣焉打断他的话头,语气莫名愤怒,“我已经在努力去了解你们的感情了,可这有什么用处?我天生就是冷血的人,根本没办法体会你的心情……朱渐清说的是对的,我和他应该成为朋友,因为我们一样无情。” 他不敢去看沈昼眠的眼睛,慌不择路地想要离去,险些撞到路边的招牌上。 沈昼眠想开口让他跑慢点别摔倒,又担心自己说话让他更加紧张,只得等他步子稳下来后,才远远地跟上去。 他自然读懂了荣焉话中的含义。 荣焉并非厌恶他的喜欢之心,而是害怕自己会辜负他的感情。 只要不是厌恶,他就还有机会。 总有一天,他能让荣焉明白何为喜欢,让荣焉真真正正的喜欢上他。 中原兖州,月明星稀。 前任盟主沈乔年事已高,虽然还是一副年轻容貌,但是老年人觉少的特点已经在他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 他坐在沈家后院的湖心亭中,赏着一轮皎白明月,在小酌一盏淡酒,安享晚年之乐。 “沈老爷子这么晚了还不休息,就不怕夜凉风大,撞了阴阳路吗?” 亭中的石桌遭受重击,轰然碎裂,沈乔凭借直觉当机立断,避开了致命一击。 “哎呀,不愧是前任盟主,老爷子真是好身手呀。”朱渐清笑眯眯地拍了拍手掌,“本座知道,冤有头,债有主,你的孙子得罪了我,所以我只好来找你的麻烦了。” 沈乔警惕地看着面前突然出现的男童。 他已多年不插手江湖之事,已经改掉了随身带剑的习惯,此刻两手空空,很难抵挡住朱渐清的攻击。 不出五十回合,沈乔口吐鲜血,被打落水中。 朱渐清冷笑着,看着沉入水底的沈乔,心里涌出莫名的快意。 就该这样才对,武者算得了什么?还不是要死在他的手上。 浮屠城。 重明节过后,荣焉刻意与沈昼眠保持着距离。他坚信沈昼眠只是一时昏头,分不清喜欢与习惯——沈昼眠应当只是习惯了陪在他身边,而并非喜欢。 沈昼眠哭笑不得,又怕把人逼得太紧,被迫成为了跟踪狂,远远地偷偷跟着荣焉。 荣焉知道沈昼眠还在跟着自己,想快走几步把人甩开,又担心甩开之后人会走丢,走起路来一会儿快一会儿慢,内心纠错的快要打结。 到了第二天,荣焉干脆破罐破摔,闭门不出了。 文不羞在重明节过后的第三天,送来了两个瓷瓶。 “这、这里面,一个是我新研制出来的毒,另、另外一、一个是我的血。”他看着荣焉,害羞道,“胎毒很、很凶,使、使者千万小心,不要伤、伤到自己。” 他像个孩子般赤诚单纯,荣焉毫无芥蒂地伸出手想要再摸摸他的头,被他灵活地躲开了。 “有毒,不要摸。”文不羞板着脸地警告道。 荣焉逗道,“什么毒都伤不到我,顶多就是麻一会儿而已,过来让我摸摸。” 文不羞依旧固执地躲避,不肯给他摸头,逼得急了,竟然直接跳窗跑走了。 荣焉看着他惊慌失措的背影,好笑地弯起嘴角,随即点燃香炉,准备再试一次毒。 新毒的带来的痛苦比千月鸩更甚,所幸荣焉提前做好了准备,没有弄出太大动静。 这种致命的痛苦整整持续了三个多钟头,等药效褪去时,太阳已经悬在正空了。 荣焉长舒口气,擦去额角的汗水,拿起文不羞的血,仰头喝了下去。 之后的感觉,却并没有让他感受到太多痛苦。 胎毒入腹后,荣焉从头到脚都开始陷入麻木的状态,浑身轻飘飘的,用不出半分力气。 他还有意识,却变得口不能言,耳不能闻。 完蛋了,沈昼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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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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