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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轻柔的力道,落在他的脑袋上,顺着捋过头发,按一按后颈。 叶白琅的呼吸顿了顿,他的肩膀开始发抖,喉咙悸颤了下:“哥哥。” 他张开手,摸索着去抱空气。 他知道会抱空,所以只是在记忆里熟悉的位置停留一瞬,就去找哥哥的乌鸦。 乌鸦其实会有很多鸦科天性,比如喜收集、喜欢亮晶晶的东西,祁纠一管不住,叶白琅的扣子就遭殃。 所以叶白琅把自己所有的扣子全换成亮晶晶的。 叶白琅察觉到力道,以为乌鸦在拆自己裤子上的纽扣,他想要帮忙,才发现纸条被扯出来,散在地上。 乌鸦给他选了“至少也要过完秋天”。 至少也要把春天、夏天、秋天都过完。 叶白琅没用作为人的视角看过它们,没像被祁纠领着穿过凛冬那样,去看剩下的几个季节。 ——然后。 祁纠操控着乌鸦离谱叼笔,东倒西歪写字,回头问系统:“……你确定然后这本书强行完结,叶白琅就能逃走?” “肯定是。”系统跟他分析,“故事都讲完了,主角还留在故事里干什么?” 叶白琅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个故事已经走到这里,他们拿到了全部金手指提成。 主要情节都已经结束,这是本随时可以断更跑路,以“叶白琅带领叶家称霸H城”为结局火速完结的书。 祁纠:“……” “穿书局里,很多灵魂是这样逃出来的。”系统说,“故事结束,他们离开,游荡,找失去的人……” 叶白琅也可以这么做。 叶白琅可以来一场真正的出逃,逃去找祁纠。 “只不过……你未必能记得他,未必能认出他。”系统问祁纠,“你去下个世界,是不是还要封存记忆?” 这是穿书局员工的基本要求,离开一本书后,当前世界的记忆就会暂时封存,直到他们攒够了钱退休的那天。 出逃的主角也是一样的,所以很多人在逃走后,就会忘记自己为什么逃走。 祁纠操控乌鸦,把那张歪歪扭扭的剧透塞给叶白琅:“是。” “我记得你能保留关键词。”系统问,“这一次,你准备记住什么?” 祁纠催叶白琅去给饺子加凉水。 叶白琅坐在地上给他耍赖,祁纠让他闹得头疼,乌鸦落在叶白琅的肩膀上。 乌鸦很人性化地叹气,叨了张纸巾,给叶白琅擦擦眼睛里冒出的水,拿翅膀扒拉扒拉衣领,让叶白琅变帅。 乌鸦收下叶白琅非要送给他的纽扣。 祁纠说:“我养过一只狼崽子。”
第21章 没感冒,放心 一场春雨把浑河下得暴涨。 入春以来的第一场雨, 下了一天一夜,别说那些冒了绿叶猛抽条的垂柳,城墙都被洗得溜光水滑,石砖锃光瓦亮。 祁纠靠着锃光瓦亮的城墙, 就事论事, 和系统讨论:“我不太舒服, 可能是感冒了。” “没感冒, 放心。”系统刚收到基础设定,“你只是快死了。” 祁纠:“……” 但系统还没灰心丧气, 鼓励他:“有好消息, 这次我们的命比较大。” 系统给他剧透:“这次你虽然很容易死,但也很擅长赖活着。” 祁纠这具身体没生病, 也没受伤,是中了胎里带的鸩毒。 他曾是启晟的太子,可惜已故的先皇后和那个龙椅上的九五之尊,不是伉俪,更像仇人。 解不开的仇恨落下来, 变成拔不净的毒, 经由九个月的毒酒, 喂进了他这具身体的骨头。 “你需要休息,我们先回去。”系统给他看见底的体力值,“你一边走,我一边和你说……” 这是本权宦题材的小说。 所谓权宦, 阉党执权、宦官当道, 主角当然也是个太监。 这个世界的主角叫郁云凉, 出身低微,命如草芥, 原本只是个将死的小太监。 却也是他一路向上爬,最终提督东厂,做了权倾朝野的掌印督公。 巍峨宫墙之内,向上爬的路自然不会好走。郁云凉这一路遇见过很多人,贵人、仇人、友人、敌人……每每仇人死敌多得数不胜数,另外那两种却寥寥无几。 祁纠走累了,找了棵柳树下的大青石坐着,顺手揪了几片柳叶:“我是哪一种?” “都是,也都不是。”系统继续念,“你是他的……渣攻??” 祁纠:“?” 系统:“???” 他们刚把上个世界的记忆上交,但就算交了,基础信息也不至于全忘。 上一回,总部就不知道出了什么BUG,让祁纠一个好好的金手指外卖员穿成了反派渣攻。 祁纠是来给主角送金手指的,像是这种古代世界,父子师徒关系自然最好,再不济也是同门同僚。 谁家正经金手指成天让快死的反派来送…… “你先撑三天,我去和总部联络。”系统说,“先给你说你现在的身份……你是启晟的废太子,叫沈阁。” 沈阁,字东幽。 在两年之前,沈阁还一直都是启晟的太子。 一个金尊玉贵的太子、一个低微卑贱的宦官,按理说八竿子打不着,一辈子也不可能扯上半点关系……但太子前面若是加了个“废”,情形就不同了。 沈阁是先皇后所出的嫡子,先皇后出身尊贵,可以说当今皇上能在争储中出头,一大半都是先皇后娘家在背后助力。 可惜当今这位皇上,偏偏心胸狭窄、睚眦必报,记恨当年自己还是个落魄皇子时受的所谓“羞辱”,登基后就大举报复清算。 不仅怀有身孕的先皇后被他打进冷宫,隔几日就赐一只砒|霜鸭子、一杯剧毒鸩酒。就连先皇后的娘家也莫名获罪,被打成有谋逆之实,判了满门抄斩。 先皇后怀胎九月,在冷宫和毒酒里煎熬得心丧若死,生产当夜就猝然崩逝,只留下一个奄奄一息的婴儿。 那些毒早泡透了她的肚子,生下来的孩子也难幸免。 沈阁从生下来,就带着九死一生的凶险弱症,骨头里都带着毒。 “之所以封你做太子,是因为启晟的太子历来都是嫡长子做。”系统说,“当今这位皇上非嫡非长,出身不正,就更想要这个名头。” 立沈阁做太子的时候,皇上也并没当真,因为谁都不认为,这个胎里就叫毒浸透了的婴儿能活多久。 可沈阁偏偏活得挺久,久到及冠居然还不死,也暂时没有要死的打算。 两年前,皇上新立的皇后有了新的嫡长子,太子的位置也到了该换人的时候……于是沈阁就“行事乖戾”、“是非莫辩”,被一纸诏书变成了废太子。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诏书上说得也没错。” 系统找到人设:“你的确行事乖戾、不辨是非。你还举止荒唐放肆,残暴不仁,心机深沉,视人命如草芥……” 祁纠送了这么久的金手指,还不知道穿书局有这么丰富的形容词:“我有个别小优点吗?” “有。”系统说,“你运气好。” 祁纠:“行。” 系统没开玩笑,把剧情给他看:“真的。” ——作为一个非主角、没有天命眷顾的反派渣攻,沈阁是真算得上运气不错。 生下来当场册封太子是运气,身中剧毒而不死、病病歪歪活到了及冠也是运气。 而太子之位被废后,他被逐出东宫,在宫外城东的破旧王府里过半囚半监的日子……又意外遇到了郁云凉。 郁云凉是阉党,是受人轻视的卑贱宦官,可也是这本书的主角。 主角是天命之子,有气运加身。郁云凉十七岁时被司礼监掌印太监看中,收成了义子,从此一步登天,踏入青云之上。 沈阁遇见郁云凉的时候,郁云凉刚好十七,拜入司礼监掌印太监门下不过三天。 “这事你知道。”系统说。 只有沈阁自己清楚,他出手搭救郁云凉,替郁云凉解围,绝非偶然 “你在宫中有不少眼线,这些年你佯装和善,笼络了不少太监宫女。” “你知道皇上迟早要废你……”系统翻过一页,“你不甘心做个废太子。” 沈阁不甘心只做个废太子,他虽然一身病骨、身体孱弱,心思却极深沉,有这间破王府盛不下的野心。 他知道郁云凉就是司礼监掌印太监新收的义子——本朝宦官掌印秉笔,司礼监掌印太监地位极高,居司礼监之首,直接插手朝政。 论权势,甚至能与内阁首辅匹敌。 遇到郁云凉是个意外,看见郁云凉叫人为难、叫人羞辱也是意外……但插手把郁云凉救下来,就半点都不是了。 沈阁从不发善心,他手上的一切都是筹码,身边的一切都要为他所用。 郁云凉当然也完全不例外。 沈阁放下身段,忍着厌恶嫌弃,纡尊降贵去哄一个阉党。 他趁郁云凉还没在司礼监站稳,把人哄进王府,成了自己的人。 把郁云凉哄回去后,沈阁发现,居然还有件更妙的事——这小阉党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据说是小时候受了什么刺激,发了高烧,醒来就再不记得怎么说话……不过只是说不出话,耳朵脑子都没半点问题。 太好用了。 沈阁甚至怀疑,那个司礼监掌印太监之所以看中郁云凉,也是因为这一点。 ……还有什么比一个说不出话的哑巴更可靠? 沈阁指点郁云凉,手把手地教这个哑巴阉党怎么讨好义父、怎么在司礼监向上爬。 沈阁在宫中二十年,看遍了人,太清楚该怎么利用人心里的贪婪和畏惧。 郁云凉很快就成了司礼监的红人,成了内相最看重的一个养子,一路向上爬,短短三年就成了参预批红的随堂太监。 ……从这以后,郁云凉就成了沈阁最好用的一把刀。 沈阁让他陷害朝臣,郁云凉就去编造证据。沈阁让他肃清异己,郁云凉就去暗中下手。 沈阁让他杀人,郁云凉就杀人。 这把刀在沈阁手里,用得自如顺手,甚至有些不舍得丢。 毕竟他手里的人,很少有像郁云凉这么聪明的,不用沈阁挑明,就知道怎么做……做到最后,郁云凉一身血污,沈阁的手都还清白干净。 但不论再怎么不舍得,刀这种危险的东西,到了用不着、用不上的时候,该丢还是要丢的。 沈阁和郁云凉在一起五年,哄着郁云凉为自己做了五年鹰犬,终于积攒起不弱的势力。 而郁云凉被他指使,给皇帝下了几年的隐毒,也差不多到了水到渠成、毒性发作的时候。 …… 凡事都不可能全无痕迹。 给皇上下毒这种事,再怎么都不可能做得完全干净。一旦东窗事发,宫中又必然暴怒,注定彻查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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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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