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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能心软,必须要给苏榆一个教训。 燕岁不懂,苏榆为什么就那么不爱惜他的身体呢?是他的珍惜还表现的不够明显吗? “苏榆,你知道吗,今年生日我许的愿是管家,你,我都能快快乐乐,健健康康。 可你让我的生日愿望落空了。 我不快乐,我还很生气,特别特别生气。 如果你要来向我道歉的话,道歉的第一个限制条件是要有一个健健康康的身体。”
第266章 杀死一只天使(10) 苏榆的父亲被抓进了监管所,因为当天吸引来了记者,所以影响力还是比较大的,也引起了众怒,再加上人们得知苏榆是个成绩非常好的孩子,这就更让人怜惜了。 根据管家提供的信息,燕岁猜测那个酒鬼大概率一辈子都只能在牢狱中度过了 距离那天和苏榆在医院里分离已经过去一周的时间了,燕岁几乎没有见到过苏榆的身影。 好像没有刻意去腾出另外的时间的话,他们的活动轨迹几乎是错开的。 只有当夜幕降临的时候,燕岁看到苏榆家窗户透露出的微弱灯光的时候,他才能很清晰地意识到苏榆一直在。 这是一个雪飘飞的非常温柔的良夜,或许冥冥之中相爱的人真的拥有心有灵犀的魔力。 燕岁坐在书桌前开着一盏小灯看《范西小岛》的时候,突然就感觉到心被刺了一下,只是很突然的一下,可还是被燕岁心中的小手抓住了。 很莫名的,燕岁打开了窗。 然后,透过细碎的雪,他看到了在花园前正抬头朝着这个地方看的苏榆。 燕岁有一瞬间的恍惚,也许很难以置信,可事实确实是这样,这么多年来,这是他认识苏榆以来他们两个第一次分别这么久。 他们长久地凝视着对方,苏榆穿着一件黑色的冲锋衣,这让他看上去身姿更加挺拔,脖子上围着围巾,半张脸被围巾挡着。 居然学会围围巾了,燕岁忽然就变得欣慰起来。 从他的穿着来看,他确实是在学习好好爱护自己。 毕竟在之前,苏榆总是不太在意自己的冷热,有时候在温度很低的天气里,他也只是穿着很单薄的卫衣。 可好像又没有特别爱护,燕岁想,要是他没有“心有灵犀”的能力,那么苏榆要在这里站多久呢? 一个晚上吗?燕岁感觉依照苏榆的性格这并不是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 “苏榆。” 燕岁的卧室在二楼,楼层特别低,这也让他的声音可以很清晰的被苏榆听见。 “你是来向我道歉的吗?” 燕岁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知道苏榆对他一直都很真诚,能主动来找他,就说明他真的已经想好了。 他看见苏榆点了点头,有些雪从他的发间滑落。 “那你在下面等我一下,我马上下来。” 燕岁有些着急,他匆匆忙忙的随便拿了件衣服穿上,下楼的时候才发现,他的袜子也没穿对。 可心里的迫不及待就像是汹涌的春潮,让他只想从脊骨长出一对翅膀,直接就飞落在离小蝴蝶几步之遥的地面上。 燕岁打开了房门,当真正要面对苏榆的时候,他又变得扭捏起来,他不愿意让苏榆知道自己其实特别想他,其实一直都特别想见他。 所以在走出房门的时候,燕岁并没有选择奔跑,而是在苏榆灼热的目光下,一步一步缓慢地靠近他。 燕岁感觉自己前行的速度应该比雪花降落到地面上的速度还慢,在最后几步的时候,他终于克制不住自己,装作不经意地每一步都多跨了半步。 燕岁看着苏榆,他感觉苏榆好像变得有些不一样了,短短的一周时间,他就好像长的更高了。 苏榆的身体不再瘦削,站在燕岁的面前,他的身躯能为他抵挡雪夜里猎猎的寒风。 “岁岁。” 当喊燕岁的时候,苏榆的眼里好像总是盛着一汪玫瑰颜色的湖泊。 燕岁曾经问过苏榆为什么老是喊他岁岁,而不是其他。 问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两个正躺在一棵树下,粉色太阳的光线在那一刻穿过树枝间的缝隙,丁达尔效应落在了他们靠在一起的肩膀上。 粉红色的一片。 “岁岁平安。”燕岁听到苏榆这样说。 - “岁岁,对不起,我错了。”苏榆的声音有些哑,但咬字足够清晰,所以燕岁听的很清楚。 “好吧,我原谅你了。” 燕岁笑弯了眼睛,露出了酒窝。 在小蝴蝶这里,燕岁的心总是很软很软。 可燕岁忘记了,在范西小岛的故事里,当蝴蝶完成了蜕变之后,它去为它的玫瑰采集了清晨中的第一滴雨露。 所以当苏榆从怀里拿出一个装着丹若蝴蝶的玻璃瓶的时候,燕岁完全愣住了。 蝴蝶在玻璃瓶中飞舞,冰蓝色的光亮就这么闯进了他的眼里。 那一刻,在这方寸之地,燕岁感觉自己的骨骼都发出了斑驳的声响。 燕岁睁大了眼,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瓶子里的丹若。 良久,他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你去了伊尔春斯山?” “嗯。”苏榆的声音没有什么起伏,就好像这是一件很稀疏平常的事一样。 可不是的,燕岁知道,丹若蝴蝶能发出光亮的时间很短,一般来说,在它们生命的最后一个周期,它们的尾部才会发出冰蓝色的光芒。 在玫瑰星,这个时期有一个特别动听的学术称呼,叫做染尾时期。 因为在这个时期,丹若的尾部会渲染上冰蓝的颜色。 这个时期很短,最长不超过一天。 而伊尔春斯山则坐落在梅花区的最边缘,从这里出发,几乎要横跨一整个梅花区,来回快的话也要花半天多的时间。 也就是说,苏榆很有可能从清晨的时候就风尘仆仆的出发。 没有人比燕岁更清楚,苏榆并没有出过远门,这其中肯定是有磕磕绊绊,可他还是决然地向着伊尔春斯山赶去。 他去捕捉了一只丹若,在黎明到来之前,他怀着赤忱的心,将美丽的蝴蝶放在了燕岁的面前。 生命一共会有多少次春天呢? 燕岁不知道,可他知道,在自然的规律中,一年只能拥有一次春天。 但当苏榆将伊尔春斯山的丹若送给他的时候,在这个下雪的夜里,在这个数亿万细雪落下的冬日,他隐隐听见了春天呼啸而过的声音。 所以,在最后,燕岁站在雪中拥抱了他的春天。 他们在雪中相拥,又自然而然的亲吻。 那是一个带着春天韵脚的吻,落款则是下雪的冬日。
第267章 杀死一只天使(11) 一段时间的休养并没有让苏榆的成绩退步,上天可能将苏榆家庭的苦楚全都弥补在了他的学习上,苏榆在读书这一方面可以说是顺风顺水。 他以优异的成绩成功被保送到了更高级的学校。 燕岁的成绩并不足以让他去苏榆的那所学校,但值得开心的是,他修完了目前在读学校所有必修的课程,也就是说,他可以毕业了。 玫瑰星的学校并没有特别多的限制,当你修完所有必修课程之后,你可以选择离开,但也能选择留下,你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想要选修的课程。 选修课程很轻松也很灵活,一般是你想来的时候就可以来,只要在期末的时候上交一份学期课程总结就行。 燕岁在纠结了几个夜晚之后,最终还是选择留在了学校读选修课程,他并不需要去工作,因为他的父亲确实给了他很多财产。 所以燕岁最后在网络上开了一家小店,专门售卖潮汐玫瑰。 这让他的生活很充实。 而苏榆在大多数时间里都将精力投入到课业之中,燕岁知道,他最近被导师邀请进入了实验室,听说报酬非常不错。 那一夜的亲吻打破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很自然的,苏榆就从他最好的朋友变成了最亲密的男朋友。 燕岁也是在那时才后知后觉的察觉到自己长久以来内心的酥麻是因为什么,为什么会难以面对苏榆的注视,为什么总会不舍得苏榆离开… 种种的不同寻常其实都是因为一个非常简单的原因,那就是他喜欢上苏榆了。 燕岁其实没觉得有多惊讶,喜欢上苏榆这件事对他来说就好像是夏天之后就是秋天,白天的最后是夜晚一样自然。 他只是时不时脑子里会想,自己是什么时候动心的呢?是苏榆说他是天使的时候吗?还是他发现苏榆会默默跟在他身后踩他的脚印的时候。 或许是苏榆认同《范西小岛》的时候,也可能是苏榆说岁岁平安的时候… 这天夜里,燕岁被苏榆抱在怀里亲吻,他的脚紧绷又伸直,总是不得章法。 苏榆亲到最后总是亲的很重,让燕岁有一种他要把他吃下去的恐惧感。 他忍不住捏了一把苏榆的脖子,可手并没起到锁链的作用,他钳制不住苏榆,反而让苏榆吻的更深了。 亲到最后,燕岁连脑子都昏昏沉沉的,身体也麻麻的,一点力气也没有。 燕岁被苏榆轻轻的抱在怀里,苏榆怀里的很暖和,燕岁忍不住将脚也靠近了一点。 “苏榆…”燕岁的声音因为亲吻有些软又有些哑。 “怎么了?”苏榆将下巴抵在燕岁的头上,他的声音在黑夜里显得温柔。 “我突然想起来我还没有把我们在一起的事告诉管家。” 在燕岁的眼里,管家就像是他的爸爸妈妈一样。 燕岁满足于现在的幸福,爱很难一份一份的划分,他没有妈妈的那一份爱,也没有爸爸的那一份爱,可谁又会计算的出来管家的那一份爱是多少呢? 在燕岁的眼里,管家的爱比爸爸妈妈还多。 他不知道自己得到的爱算不算多,可他觉得他得到的爱是足够的,管家的爱,苏榆的爱,这两份爱对他来说已经足够多了。 他的心脏太小,也只能容许他爱这两个人。 “岁岁想要什么时候告诉管家?” “明天吧,天气预报说明天的天气是晴朗,空气指标也很标准,潮湿程度也刚刚好,潮汐玫瑰在明天也一定会开的很漂亮。 明天说刚刚好。” 可尽管已经决定了要说出口了,当这一刻来临的时候燕岁还是会忍不住紧张。 他怕在管家的眼里看到不认同的含义,也怕管家的嘴里说出不赞同的话语。 所以几乎一整天的时间里,燕岁都有些局促的像是小尾巴一样跟在管家的身后。 他平整的衣角已经被他拧的不像样了,明眼人都能看出他的怪异,可管家就像是一夜之间得了老花眼一样,丝毫没有发现燕岁的不对劲。 燕岁就这样跟在他身后从白天跟到了傍晚,等到夜空中缀满星子的时候,那一句简单的话语还是没有冲破燕岁的嘴巴到达管家的耳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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