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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知衍不动声色地环顾姿态隐隐带着亲密的两人一圈,心下有了计较,在冲突闹大之前抬脚走上去,看着不发一言的青年,轻轻一笑,唇边的弧度温和,“怎么不说一声就上山了?” “我们很担心你,小臻。” 直到这时,白毓臻的表情才发生了些变化,从先前那种丁香结般的惆惘情绪脱离,回到现实,落在身上的几道目光不用细看,满是掩藏不住的担忧,离自己最近的陆嗣更是有些受伤,想伸出的手犹犹豫豫,却始终不肯离开。 “宝贝。”就在这时,身后的丁绍元抬手,当着三个男人的面轻抚了一下青年的面颊,掌心触及的凉意令他皱了皱眉,“我们先回去,好吗?” 鼻尖落下微弱的凉意,白毓臻抬眼,漫天的雪花纷纷扬扬落下,仿佛也在他的眼中落下了一丝涟漪。 当他慢吞吞点头后,肉眼可见的,男人们都纷纷松了一口气,陆嗣更是耐不住,一把牵起他的手,有些心疼地揣在怀里搓了搓,语气可怜巴巴:“我可担心你了……” 被牵着向前走了几步,白毓臻才心神回笼,还想要习惯性地摸一摸怀中,被察觉到的丁绍元按了按手背,将两人动作收进眼中的江巡眼神微暗。 一回去,换衣服、毛毯子、热姜汤……一套流程下来,白毓臻哈出一口白绒绒的雾气,被过来的江巡摸了摸头顶,他抬头,两人对视良久,蓦地,他瘪了瘪嘴—— “哥哥,我今天做了一件很、不好的事。” 方才趁着回屋察看了一番,发现木盒子不见的江巡闻言眼神微动,几乎是立刻就知道青年做了什么。 “但……”白毓臻瘪着的嘴角又微微向上扬起了一个小小的弧度,“我并不后悔。” 原本准备在下一秒就抬起将其拥住、打算好好安慰的手臂微颤,江巡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仰着小脸,永远是爹娘和哥哥心中最珍爱的乖宝。 垂在身侧的手被对方牵了过去,柔软的脸颊在宽厚的手掌中主动蹭了蹭,青年此时一副有些小得意的样儿。 简直、简直是…… 不知道要怎么爱才够。 而事后,白毓臻和丁绍元堪称“惊世骇俗”的行为被其他几人知晓,诡异的是,除了最开始的惊讶,几人都很平静地接受了,不提无底线溺爱的江巡和万事波澜不惊的宋知衍,就连脾气最外放的陆嗣都一副“哦,知道了,然后呢”的表情。 甚至陆嗣还不肯承认,在他心里,最先冒出来的竟然是微妙的嫉妒:这样对白毓臻来说“意义非凡”的事情,当初陪在对方身边的,竟然不是自己。 反倒便宜了丁绍元这个上不得台面的小子,甚至就此让他“翻了身”,没看现在成天明目张胆地围在白毓臻身边,像只打不死的苍蝇! “小臻能就此解开心结,这很好。”宋知衍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也是在几天前,去了城里一趟,他才得以有空配了一副,乡下的朴实原始的生活终究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些印记。 但因为度数不高,男人也不常戴。 对于这件事情,最遗憾反而是本人,宋知衍始终忘不了某只小猫第一次看到他戴眼镜时的眼神—— 亮晶晶的,眼底的惊艳藏也藏不住,甚至在他讲解文章故意倾身靠近时,捏着笔的手指有些蠢蠢欲动,在他似有所感地赶在前一刻退回原位后,还有些隐隐的遗憾。 这一点很快被家里的其他男人察觉,一次,在青年醒后模糊不清的时候,陆嗣不知道去哪里也搞了一副眼镜,故意在小猫面前晃啊晃,见把人的眼神勾得游来游去后,故作不经意地挨近,一下就被凑上前的白毓臻吻在了颊边,成功得到了一个香甜的吻。 一整天,陆嗣周身都在冒泡,宋知衍和江巡还好,对前者来说,这种低劣的手段只是暂时的,他心中清楚,真正透过“戴眼镜”这个行为吸引到青年的,是自己身上那种富有学识、对书本侃侃而谈时的“高知感”,陆嗣……充其量只是东施效颦。 而后者——终其一生,江巡只想做好一件事:那就是陪在乖宝身边,直到死亡将两人带往另一个永恒国度,在那里,他、乖宝、他的爹娘、乖宝的爹娘,他们永远在一起。 若说实在有谁被刺激到了,那也只能是丁绍元了。 留在村里的这段时间,除了对白毓臻进行“死缠烂打”的攻势,他还在做另一件事:了解曾经的“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与青年有关的一切。 终于恢复记忆那天,是新年的钟声敲响,他们在院中,听着村里其他人家传来“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不远处的陆嗣跑回来,咧着嘴,手中火柴燃着一亮一亮的光。 耳朵被一双温热的手掌捂住,庆贺新年的鞭炮声中,白毓臻听到耳边传来的一道轻笑声:“珍珍,宝贝老婆,谢谢你再一次选择了我。” 而真正恢复全部的记忆,时间已经来到了1983年,那一年,第一届春晚上了大荧幕,在一派欢声笑语中,彼时已经成为丁氏集团董事长,正值壮年,连续几年被帝都圈子评为“最炙手可热的黄金单身汉”的丁先生看了看身旁在开着暖气的客厅中随意身着一件米色毛衫的爱人,眼神的爱意几乎要满溢出来,他想了想,在电视里跨年的倒计时中,还是将“我做了一个梦”的话咽了回去。 命运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它让帝都丁家的一个男婴从出生就注定要顺风顺水过完一生,金汤匙在含住的那一刻就未曾掉落,“丁绍元”三个字是这个世界的天道所需要的气运之子,作为“主人公”,下乡的名单分明没有他。 但故事就这样偏离了轨道,于是一下车的丁绍元便看到了那个令他一见钟情的少年,少年名叫白毓臻。 “白毓臻。”真是好听的名字。 从此,原来故事中的路人甲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姓,他鲜活、美丽,令“主人公”神魂颠倒,甚至将他原本应该在一个黑夜突发急病的村长爹及时送到了城里的医院,因此避免了父子未曾见到最后一面的遗憾。 直到丁绍元回到原本故事中属于他的主阵地帝都的时候,那个被称为“天道”的东西才惊觉,他本应该在走上人生巅峰、获得一切后看淡人世间、孤身一人老去的“主人公”生出了柔软的血肉。 那个在他身边的少年是谁? 脱离了掌控的感觉让它很不高兴,于是,那句[我不是你命定的爱人]成了缠绕丁绍元无数个日夜的噩梦。 直到一场车祸的到来——身为主角,不经历磨难怎么能成长? 醒来后的男人患上了间发性失忆症。 而在经历了忆起、忘却,循环往复、近乎割裂的日子里,丁绍元再次找回了他的爱人——在那个天道一怒之下引起的暴雨洪水中,尽管处于失忆的状态,他仍然将他的手牵起。 主角有了剧情之外的情感——这当然是不被允许的,而在不能伤害气运之子的前提下,要想消除这个变数,自然只能从那个变数身上入手。 于是在天道的引诱中,白毓臻踏入了那条河流。 当丁绍元失魂落魄地见到溺水的爱人时,他笑着,眼睁睁看着手腕蜿蜒的鲜血被对方饮下,眼神中疯狂交织着平静: “珍珍,你看,我们真的要融为一体了。” “无论是外头的那些人,还是所谓的‘天道’,都不能将你我分开。” 两人的命数就此纠缠。 ——电视里传来“新年快乐”的祝贺声,高层的窗外绽开炫目灿烂的烟花,楼上、楼下、隔壁的房子此时空无一人,原因无他,今年白毓臻轮到在丁先生的房子里跨年,于是另外三位江、陆、宋先生自然紧随其后。 咽下高脚杯里的最后一口红酒,丁绍元手臂撑在沙发靠背上,看着怀里的爱人有些困倦地揉了揉眼睛,毛衫下露出的一截颈子白得晃人。被男人们精心养着,这么些年,尽管因为深受导师信爱,已经留校成为白助教,青年却仍然眼神干净,褪去了昔日的稚嫩,成为了一颗不过分耀眼,但时时刻刻散发着温润光辉的珍珠。 “宝贝,新年快乐。” 在举国同庆的这一时刻,这句承载着深重爱意的祝福,由三道不同的声线说出,而第四道祝福在那永远落在他身上的温和目光中。 白毓臻抬头,烟花的绚烂透过高大的落地窗,映在了他的眼中。 “新年快乐。”他笑着说。
第117章 假少爷(1) “叮铃铃——”下课铃打响,教室里顿时如炸开了锅般,讲台上的老师将教案往胳膊下一夹,深知这群少爷小姐们心已经飘了,丝毫不拖堂,潇洒离去。 下午的最后一节课就是体育课,坐了一天“牢”的学生们恨不得立刻放飞,原本嘈杂的教室里转瞬间便人影寥寥。 靠着窗的座位边窗帘半拉,阳光照在趴在桌子上的那人身上,交叠的手臂压在脸下,窗外的阳光更烈了,微动下露出小半截雪白的面颊,睡梦中,那人皱了皱眉头。 在安静了数秒后,有人的脚步声响起,当他站定在熟睡的少年身边时,高挺笔直的身体落下的阴影游走在少年肩头披着的黑色校服外套上。 圣凯文斯学校的校服是西式裁剪风格。 “哗啦”一声,半开的窗帘被完全拉上,瞬间,教室的后半部分被笼罩在了昏暗中。 上课铃却恰在此时响起,一声声中,原本趴着的少年肩膀微动——从站着的角度看去,那重叠在一起的睫毛像是展翅欲飞的蝶翼,漆黑卷翘。 原本趴着的人慢慢起身,随着动作的变化,少年肩头上肉眼可见偏大一码的外套控制不住地滑下——被一只冷白的手拽住。 还有些模糊的眼前突兀地多了一抹黑,少年抬头,一张眉弓骨长、鼻梁高挺的清冷面容出现在眼前,对上他的目光,淡色薄唇微启: “你的外套。” 因为刚睡醒,人体热度偏高,一只指尖还泛着粉的手将外套接过,指腹无意擦过男生的指节。 深静的黑眸微动。 从旁边课桌抽屉中拿出一包湿纸巾,抽出一张仔细地擦过脸颊,终于有了些精神的白毓臻慢吞吞开口:“谢谢。” 然后便将手上的外套随意往旁边空着的椅子上一放——一张薄薄的纸片在动作间飘然落下,他垂眸,有些漫不经心地一瞟: 蓝色便签纸上,一行龙飞凤舞的字迹跃然其上:珍珍,我去打球了,醒了快来!!! 后面的三个感叹号足见对方的迫切。 见他捏着便签,半天不说话。手指骨节似是无意识敲了一下桌面,男生目光似是无意瞥过,淡淡的声音响起:“这节是体育课。” 白毓臻抬眼一看,教室悬挂的钟表的确指向了五点十五,体育课已经开始十分钟了。 他起身,细白的手指将窗帘一拨,楼下的露天篮球场上,已经换好7号球衣的谢锦程站在候场区,抱臂在听人说什么,远远看去,眉头蹙着,有些不耐烦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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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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