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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雾转晴。 我回家了。 钢笔尖划过纸页,留下深红的墨迹,在逐渐明亮的光线里透着幽微的光泽。他开始书写,将仓库里铁锈与血腥的混合气味,还有沈知珩抱着他尸体时后颈暴起的青筋,都摁进纸里。每写一个字,指甲就掐进掌心,月牙形的白痕里渗出血珠,疼痛让他清醒,绝不能让那些阴影再靠近沈知珩半步。 他把那两个月自己这七年发生的事都简要的记录了下来,写到沈知珩独自复仇的第七年,笔尖突然划破纸页,一滴墨水晕开,像雪地里绽开的红山茶,刺眼又醒目。涂之宥盯着那团墨迹,眼前浮现出前世病床上的沈知珩,才三十六岁的年纪就白发覆额,曾经盛满星光的眼瞳变得浑浊苍老…… 他猛地攥紧拳头,指节抵着嘴唇,压抑的呜咽从齿缝间漏出,肩头剧烈颤抖。 “这一世,”他用袖口擦去睫毛上的湿意,笔尖在纸页上用力顿下,划破纸张的声音在寂静中格外清晰,“我们都要平安顺遂——” 话未说完,书桌上的声控灯忽然亮起,暖黄灯光将书桌分成明暗两半。涂之宥抬起头,望向窗外沈知珩房间那扇紧闭的窗户。晨光正一寸寸漫过彩色玻璃,那些凝结的夜露开始融化,沿着玻璃纹路缓缓滑落。 他要抓住那束曾为他燃尽生命的光,连带着彼此的命,一起从这盛夏的晨光里,重新溯游而上。 他想要查亲生父亲死亡的真相,要在养父母跟前承欢尽孝,也要让那个不开口的傻子不留遗憾…… “沈知珩,”他轻声说,声音在空旷房间里清晰可闻,“你个胆小鬼。” “你不敢说的话,这一世……” “我来替你说。” 凌晨四点的风裹着夏末的潮热,从半开的窗缝钻进来,掀动了书桌上摊开的《珠宝首饰手绘入门》书页。 涂之宥坐在转椅上,指尖夹着的钢笔悬在笔记本上方,墨迹在纸页上晕开一个深色的圆点,像他此刻无法平静的心湖里坠入的石子。 他已经在这个房间里坐了近一个小时,反复看着日历上的日期,又一遍遍抚摸着掌心那片似乎还残留着温度的皮肤。重生的震撼渐渐沉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偏执的清醒。 他知道自己没有时间沉浸在失而复得的喜悦里,必须立刻行动起来,改变二十二岁死亡的结局。 所有悲剧的种子,都是在这个夏天悄然埋下的。二舅舅沈暨阳看似温和的笑容背后,是淬毒的野心;而童祈……那个曾经坚定站在他身后的朋友,最终却在误会中与他背道而驰。 这些被前世鲜血浸透的记忆,在重生的光晕下纤毫毕现,让他胸腔里翻涌起后怕的灼痛。 单凭他喜欢沈知珩这一点,绝不至于让二舅舅对他赶尽杀绝。 问题一定出在他亲生父亲留下的东西上。 涂之宥猛地站起身,走到窗边。天际已泛起鱼肚白,沈家老宅的花园在稀薄的晨雾中轮廓渐显。楼下传来细微的动静。佣人们开始打扫,厨房准备着早餐,寻常的一日正缓缓拉开序幕。 可他的心却像被一根无形的线牵引着,牢牢系在另一个人身上。 他必须去见沈知珩。现在,立刻,马上。 这个念头一旦浮现,便如野火燎原,再也无法遏制。 二十六岁的沈知珩。那个意气风发、尚未被岁月与苦难磨去所有棱角的沈知珩。 仅仅是想到这个名字,心脏便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前世沈知珩为他做的一切,那些沉默的守护、绝望的复仇、临终前疲惫而温柔的眼神……像一把钝刀,反复切割着他重生后依然鲜活的神经。 他喜欢沈知珩。 很早以前,就喜欢上了。 两个胆小鬼已经错过了一世,这一世,他绝不再当逃兵。 上一世,他将那份不见天日的感情连同对沈家的愧疚,一并埋葬在了M国冰冷的土地下。血淋淋的结局告诉他。 那条路,是错的。 “我要追沈知珩!被打断腿也要去追!” 一股近乎蛮横的冲动攫住了他。他要见沈知珩,现在就要。死缠烂打也好,绿茶白莲舔狗也罢,只要能靠近他,都是良策。 重生之后,人前他不妨做柔弱可怜的小白花,人后他也可做杀人如麻霸王花。 涂之宥不再犹豫,迅速换上一身干净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镜中的少年面色依旧苍白,眼下带着熬夜的淡淡青影,可那双眼睛却亮得灼人,里面燃烧着破釜沉舟的决绝。 他深吸一口气,推开房门,像一只熟悉地形的猫,悄无声息地滑下铺着厚地毯的楼梯。 沈家老宅此刻沉浸在一片静谧之中,只有客厅古董摆钟规律的滴答声,以及远处零星轻微的打扫声响。 他放轻脚步,精准地避开那些会吱呀作响的旧木板,顺利潜至大门口。 “之宥少爷。”
第3章 破局一吻 声音突兀响起,吓得涂之宥浑身一颤。他迅速转身,将食指竖在唇前,“嘘——!” 刘姨正专心致志的擦花瓶,冷不防一个身影闪过去,差点惊叫出声。定睛一看是涂之宥,这才松了口气,又见他这副做贼似的模样,不禁失笑。 涂之宥压低声音,几乎是用气音说道,“刘姨,我有急事出去一趟。悄悄的,别声张。” 顺利溜出大门,更浓郁的草木气息混合着清晨湿润的空气扑面而来,让他混沌的头脑为之一清。 幸好他在刚满十八岁就去考了驾照,这无论是现在还是后来回想起来都是最明智的选择。 他在车库里随意开走一辆车,径直驶向沈知珩的栖苑。入口两侧是精心修剪的月桂树墙,在晨雾中显得肃穆而整齐。 监控室里的保镖认出是老宅的车牌,又见是这么早,虽觉诧异,却也不敢阻拦,直接放行。正疑惑是哪位这么早登门,便见车子一个急停,涂之宥几乎是跳下车,钥匙随手抛给闻讯赶来的管家陈叔。 “陈叔,麻烦帮我帮我停一下车,谢谢。我去找我哥了。” 陈叔接住钥匙,抬头看了看天色,嘀咕道:“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稀客啊……”随即在对讲机里吩咐赶来的保镖不必紧张,进来的是位小祖宗,都仔细着点。自己则熟练地将车驶向车库。 涂之宥凭着前世的记忆,轻车熟路地奔向沈知珩的住所。鹅卵石小径在脚下发出细微的摩擦声,他心跳如鼓,却并非因为害怕,而是纯粹的、即将见到那个人的兴奋与激动。 这一次,他能真实地触碰到对方的体温,能结结实实地拥抱,而不会穿透虚无。 最重要的是沈知珩能看见他!能听见他说话! 重生的喜悦如此汹涌,此刻就算有蝉趴在他耳边嘶鸣到耳鸣,他大概也会笑着夸一句:“真够有劲儿。” 沈知珩的栖苑在晨雾中显得格外静谧。涂之宥站在主楼楼下,抬头望着二楼的窗户,那里没有一丝光亮,看来沈知珩还在熟睡。 他定了定神,径直上楼,停在卧室门口。 抬起手,轻轻敲响了房门。 “叩、叩。” 敲门声在寂静的清晨里显得格外清新,甚至有些突兀。涂之宥的心也跟着悬了起来。等待的几秒钟变得无比漫长,里面没有任何回应。 他又敲了一次,稍微加重了力道。 这次,他听到了屋里传来轻微的、窸窣的脚步声,正靠近门口。 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一丝后悔倏地掠过。 他是不是太冲动了?该在楼下客厅等一等的。他记得沈知珩有起床气,万一…… 正当他胡思乱想着如果被扔出去该如何“卷土重来”时,门缝底下透出了一线光亮。接着,门锁传来“咔哒”一声轻响,门被向内拉开了一条缝。 沈知珩站在门后。 轻微的耳鸣声和尚未完全聚焦的视线让他眉头紧锁,脸上那毫不掩饰的不耐烦,几乎要冲破从小被灌输的礼仪教养—— 去他的待人礼貌、为人谦逊、去他的世家风度…… 可当他的目光落在门外那张脸上时,扶着门锁的手几不可察地颤了一下。 他盯着涂之宥看了好几秒,像是要确认这不是睡眠不足产生的幻觉,然后,默默向后退了一步,将门完全打开。 教养。从小深入骨髓的礼仪教养告诉他,早睡早起身体好,待人接物需温和。 涂之宥的视线几乎粘在了沈知珩身上。 男人穿着一件烟灰色的丝绸睡袍,领口随意地敞开着,露出线条清晰的锁骨和恰到好处的胸肌轮廓。睡袍的带子松松系着,随着他的动作,衣襟微微晃动。 我哥这身材还是这么好……他脑子里不合时宜地飘过这个念头。 视线甚至不受控制地往下瞟了一眼,前世作为游魂时“被迫”观摩过不少次,他心里门儿清。 也不知道为什么,上辈子就为这点心思,把自己折腾得人不人鬼不鬼,死了还当了七年阿飘。如今重生回来偏偏记吃不记打,光是看着沈知珩,脑子里闪过些乱七八糟的画面,耳根就开始发烫。 沈知珩的头发有些凌乱,几缕黑发垂在额前,眼底还残留着未散的睡意,却在他看清来人的瞬间,骤然睁大,盛满了毫不掩饰的惊讶。 涂之宥敏锐地察觉到,自从自己从内心完全承认这份感情后,沈知珩那些下意识的反应和细微的动作,都变得笨拙而明显起来。 “小宥?”沈知珩的声音带着刚醒时特有的低哑,却依旧温润悦耳,“这个时间过来……有事?” 涂之宥望着眼前的人,心脏像是被什么柔软而沉重的东西狠狠撞了一下。 这是二十六岁的沈知珩。 比他记忆中最后见到的那个苍白消瘦、满头华发的男人,要挺拔、鲜活得多。眉宇间还留存着属于年轻人的锐利英气,尚未被后来商场的腥风血雨和漫长孤寂彻底磨平。只是面色略显疲惫,在室内灯光下,皮肤透出一种缺乏血色的苍白,连唇色都有些淡。 如果亲上去的话……会不会变得红润一些? 涂之宥的视线不由自主地,牢牢定格在沈知珩的嘴唇上。 沈知珩察觉到了那道过于灼热的注视,有些不自在地微微偏开头,右手抬起,揉了揉正在突突跳动的太阳穴。西城区商业街开发的项目刚熬完,连续几天处理到凌晨,今天好不容易能休息,结果还没睡沉就被吵醒。 换作别人,他此刻恐怕已经冷着脸让人请出去了。 偏偏来的是这个小祖宗。 他等了一会儿,涂之宥却只是愣愣地站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也不说话。眼眶渐渐红了。他眼尾本就生得自带一抹浅红,此刻眼里蓄起一层薄薄的水光,仿佛下一秒就能落下泪来。 这太过反常。 沈知珩残留的睡意瞬间消散了大半,担忧取代了被打扰的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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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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