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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挂了。” 电话挂断了。忙音从听筒里传出来,嘟——嘟——嘟——,和接通前的等待音一样,但此刻听起来完全不一样。等待音是充满可能性的,忙音是空荡荡的。 沈砚洲把手机放到桌上,屏幕暗了下去。 办公室里重新陷入了黑暗和安静。只有电脑机箱的风扇还在嗡嗡地转,像一只困在玻璃罐子里的蜜蜂,永远飞不出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砚洲站了起来。他拿起西装外套搭在手臂上,走出办公室,走进电梯。 电梯下行的时候,他看着楼层数字一格一格地跳动,脑子里在想一件事——明天早上,白颂几点出门? 他能不能比白颂更早起?他能不能在白颂出门之前下楼,站在厨房里,亲手——不,他不会做饭,他连煮咖啡都不会,他只会喝。 但他可以坐在餐厅里等,像白颂以前等他一样。 电梯到一楼,门打开。 陈助理在大堂等着,看到沈砚洲出来,连忙迎上来。 “沈总,送您回酒店?” 沈砚洲站在大堂的落地窗前,看着外面车水马龙的街道。 深秋的晚上,街上行人不多,偶尔有人裹着大衣匆匆走过,身影被路灯拉得很长很长。 “回家。”沈砚洲说。 这一次,他没有犹豫。 黑色的轿车驶过CBD的繁华街道,驶过霓虹灯闪烁的商业区,驶过路灯明亮的主干道,驶过安静下来的居民区。 窗外的风景从喧嚣渐渐变得安静,从明亮渐渐变得柔和。四十分钟后,车停在了别墅门口。 沈砚洲下了车,没有立刻进去。他站在院子里,看着二楼主卧的窗户。 灯还亮着,窗帘拉得很严实,不像昨天晚上那样留了一条缝。 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渗出来,不像昨天那样成一道细细的河流,而是碎成了几段断断续续的光线,像被剪断的琴弦。 白颂回来了。 沈砚洲站在院子里,看着那扇透光的窗户,站了很久。 深秋的夜风带着寒意,吹动他的衣角,吹乱他的头发,但他没有动。 他就那么站在那里,像一个站在河岸上的人,终于下定决心要趟过那条河,但不知道河水有多深,不知道脚下的石头会不会滑,不知道对岸的人还愿不愿意等他。 他推开铁门,走进玄关,换了鞋。周叔从客厅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个信封。 “沈先生,白先生让我把这个交给您。” 沈砚洲接过信封,打开。里面是一张折叠的白纸,纸上写着几行字,字迹干净整齐—— “沈砚洲,我找到工作了。以后早上不用等我吃早饭,我出门比你早。 牛奶不用我煮了吧,你自己想喝的话可以让王姐帮忙。 对了,你之前放在厨房柜子里的咖啡豆我换了一种,深烘的那包比浅烘的好喝,你试试。” 下面是空白,没有落款,没有日期。 沈砚洲把这封信看了三遍。第一遍看字面意思,第二遍看字里行间,第三遍看那些没有写出来的东西。 白颂说“以后早上不用等我吃早饭”,意思是他不再期待和沈砚洲一起吃早饭了。 白颂说“牛奶不用我煮了吧”,意思是他不再有义务为沈砚洲做任何事了。 白颂说“你试试”,意思是他走了,但还在意沈砚洲喝的是不是好喝的咖啡。 沈砚洲把信折好,放回信封里,拿着它走上了楼梯。 经过主卧门口的时候,他的脚步停了。门关着,门缝下面透出一线暖黄色的光,光里有影子在移动——白颂还没睡,在房间里走动,不知道在做什么。 沈砚洲抬起手,手指悬在门板前方大约五厘米的位置,指尖对着木纹上一道浅浅的疤痕,可能是搬家具时磕的,也可能是时间久了自然形成的。 他的手指就在那里悬着,像一只不知道该落在哪里的蝴蝶,翅膀微微张开,但始终没有合拢。 他听得到门里面的声音——脚步声,纸张翻动的声音,椅子挪动的声音,都是些细微的、日常的、属于一个活生生的人的声音。 白颂在里面,好好地、平安地、按照他自己的节奏生活着。 沈砚洲把手指收回来,攥成了拳头,又松开了。 他没有敲门。 他转身走进次卧,关上门,没有开灯。他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然后坐到书桌前,打开台灯。 灯光亮起来的那一瞬间,他下意识地抬手挡了一下眼睛,像一个在黑暗里待了太久的人忽然见到了光,瞳孔需要时间来适应。 他把白颂写的那封信从信封里拿出来,展开,铺在桌面上。 台灯的光落在纸上,把白颂的字照得清清楚楚。 那些笔画干净利落,横平竖直,每一笔都像是认真考虑过之后才落下笔的,不像在写信,更像在做一件需要专注的事情。 沈砚洲伸出手指,轻轻碰了碰“你试试”那三个字。 笔迹在“试”字的最后一个笔画上微微重了一点,墨水的颜色比其他地方深了一度。
第41章 庆祝 白颂写这个字的时候,大概犹豫了一下,或者在考虑要不要写这句话。但他还是写了。因为他想让沈砚洲喝到好喝的咖啡。 沈砚洲把这封信收好,放进了书桌的抽屉里。 抽屉里很空,只有一盒备用笔芯和一本没有拆封的便笺纸。他把信放在最里面,合上抽屉,拉开椅子,走到窗前。 院子里的梧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叶子沙沙作响。 路灯的光穿过树叶的缝隙,在地上投下一片细碎的光影,风一吹就散了,风停了又聚拢。 那道树干上的疤痕在路灯下看不太清楚,但他知道它在那里,从十五岁到现在,一直都在。 沈砚洲把手伸进裤兜里,摸到了手机的金属边框。他没有拿出来,就那么攥着,指尖感受着边框上微凉的触感。 他想起了那张图片上的最后一条——老婆花钱要舍得。 不是让她花你的钱,是舍得为她花钱。 沈砚洲忽然笑了一下。 但那个笑是真的,是这一天里他脸上出现的第一个可以称之为“表情”的东西。 他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 也许是在笑自己——一个三十一岁的男人,商界翻云覆雨的沈氏集团掌门人,在深秋的夜晚, 站在自家次卧的窗前,手里攥着一封没有落款的信,脑子里想着一个写“三从四德”的网友段子。 也许他笑的是——他终于知道了。 知道了那些“不得劲”是什么,知道了那些“魂不守舍”是什么, 知道了为什么白颂从他身边走过去的时候他会觉得胸口空了一块,知道了为什么白颂挂断他电话的时候他会在黑暗的办公室里坐一整晚。 知道了,他喜欢白颂。不是馋,不是习惯,不是“家里多个人不那么冷清”。是喜欢。 是那种“看不到的时候想,看到了之后还想”的喜欢。是那种“不知道该怎么办”的喜欢。 窗外的梧桐叶还在落。一片,又一片,又一片。 有一片叶子被风吹到了窗台上,停在那里,叶脉清晰得像掌心的纹路。 沈砚洲看着那片叶子,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一个他从来没有想过、但现在觉得必须知道答案的问题。 白颂喜欢什么颜色? 他不知道。但他会知道的。 他会把那些不知道的事情,一件一件地,变成知道的。 因为他不想再站在门口,伸出手又收回来。 因为他不想再听到白颂说“不回了”的时候,只能站在原地,看着那扇门关上。 因为他想成为那个让白颂觉得“和他在一起很舒服、很安心”的人。 沈砚洲把窗户推开一条缝,深秋的夜风带着寒意和枯草的香气涌进来,吹散了他一整天的郁结。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觉得这口气比之前任何一口都要长、都要深、都要满。 他关上窗户,拉好窗帘,关了台灯,躺到床上。 枕头是新的,周叔换过枕套,有洗衣液淡淡的花香味。 不是白颂身上的那个味道,但也是干净的味道。 沈砚洲闭上眼睛,在黑暗中慢慢地调整呼吸,一呼一吸,一呼一吸,和楼下的座钟同步,嘀嗒嘀嗒,不急不慢。 隔壁传来一声轻微的响动,像是椅子被轻轻推开了。 然后是脚步声,从书桌走到床边,停了一下,然后床垫发出一声细微的弹簧声响——白颂躺下了。 沈砚洲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 他侧过头,看着那堵把他和白颂隔开的墙。墙是白色的,刷的是立邦漆,去年刚翻新过,表面光滑平整,没有任何瑕疵。 但沈砚洲看着那堵墙的时候,看到的不是墙,而是墙那边的人——穿着奶白色的睡衣,把被子拉到下巴,侧身躺着,也许在看手机,也许已经闭上了眼睛。 明天早上,他要比白颂更早起。 他要在白颂下楼之前,坐在餐厅里。 他要在白颂走进餐厅的时候,抬起头,说一声“早”。 然后他要问白颂:“今天几点下班?我去接你。” 沈砚洲在心里把这几个字念了一遍,又念了一遍,再念了一遍。 那几个字在他舌尖上滚来滚去,像几颗陌生的、硬邦邦的、不知道该怎么含化的糖。不好念。但必须念。 不管白颂答不答应,他都得说出来。 窗外,梧桐树的叶子还在落,一片接一片,落在这个深秋的、漫长的、终于让一个人想清楚了自己心事的夜晚。 隔壁再也没有传来任何声响。 白颂大概已经睡着了。 沈砚洲闭上眼睛,在心里把那几个字又念了最后一遍,然后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肩膀,终于安静了下来。 白颂从来没有在公司聚会上喝过酒。前世没有,穿越后更没有。 一个人在家对着天花板喝闷酒,喝完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何必呢。 但今天不一样。今天是他入职的第一天,林老板是个爽快人,下午五点半准时敲了他办公桌的隔板,说“晚上一起吃饭,给你接风”。 白颂还没来得及说“不用麻烦”,旁边工位的小周已经欢呼了一声, 对面工位的大刘开始掏出手机查附近哪家馆子评分高, 整个办公室的气氛在不到十秒钟内从“临近下班的心不在焉”切换到了“马上要去聚餐的兴奋”。 白颂把拒绝的话咽了回去,笑着说“好”。 他不想扫大家的兴。 这些人——林老板、小周、大刘、还有另外几个他还叫不全名字的同事——是他在这个城市里除了陈思语之外第一批不是因为“沈太太”这个身份而认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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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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