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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时云去到铺子门口张望,摇了摇头。林彦怕菜做早了等会凉,正犹豫着,又听赵时云喊到:“来了来了,朝这边来了。” 林彦赶紧往锅中加适量清水,放入姜片烧开,加入芥菜段煮至断生。接着把蛋白压散倒入锅中,搅拌均匀,再将蛋黄放入锅中,用铲子轻轻压碎,煮一盏茶功夫至汤变浓稠。最后加入适量盐调味,淋上香油即可。这咸鸭蛋本身就咸,所以盐不用加太多。 最后一个菜也做好了,林彦解下襜衣,端到桌上。这会杨家兄弟已经入座,跟李月眉正聊着。 雨哥儿去打了一盆饭,又拿了碗筷过来,林彦招呼大家伙先吃饭,吃饱再聊。 杨桃有点害羞,他还是第一次和那么多陌生人一起吃饭。林彦笑着往他碗里夹了一块鸡翅,“不必拘谨,多吃点。” 杨桃点点头,夹起鸡翅吃起来,这味道真不错,他陆续又尝了别的菜,都很好吃。 杨絮是个爽朗的小汉子,看这一家人都比较热情,也难得的有点害羞,低头猛吃。李月眉给他盛了碗汤,“慢点吃,别噎着。”杨絮猛点头。 吃了一刻钟左右,众人才慢下来。林彦吃饱了放下碗筷,去前头打了一大碗酸梅汤端过来,又重新拿了几个干净的碗。 “喝点酸梅汤解解腻。” 杨桃也吃饱了,闻言端起一碗小口小口的喝起来。众人这会才有空谈天。 李月眉拿起放在一旁的谢礼,递给杨桃,“这次多亏了你们帮忙,这点小礼物不成敬意。” 杨桃吓得摆了摆手,“这可使不得。”这礼物一看就贵重,还有两匹布呢,他哪里敢收。“您太客气了,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林彦笑着说:“你们可帮了大忙,要不是你们及时报信,还跟着贼人,我们也不可能那么快找到雨哥儿,你们不收我们过意不去,收下吧。” 杨絮也使劲摇头,出门前阿爹阿么交代了不可以拿人家的东西,做好事理应不求回报。 赵家人对视了一眼,最后还是林彦开口道:“你们不收,可是让我们一直欠着一个人情,于心不安?” “这……”杨絮有口难辩,“不是不是,我们只是觉得礼物太贵重了……” “你们收了我们才安心,不然总惦记,别让婶婶天天想着,可好?”李月眉使出了怀柔政策,杨家兄弟推辞不过,只好收下。 杨桃把礼物放在一旁,笑道:“说起来,我弟弟还和雨哥儿见过呢,我们也是回去之后聊起才知道。”杨絮使劲拉着杨桃的袖子,不想让他说。 “哦?什么时候见过?”大家都疑惑了,雨哥儿也好奇的望过来。 “划龙舟的时候,他去抓鸭子,把雨哥儿衣裳弄湿了。” 雨哥儿恍然大悟:“你是龙舟队的队员。” 杨絮红着耳朵点点头。 大家伙更好奇了,“你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怎么选你去划龙舟呢?” 一般划龙舟的都是村子里的青壮,这杨絮看着也不大,杨桃解释道:“村子里的青壮都不报名,村长跑了几家都凑不齐人数,后来找到我家,我这弟弟别看才十五岁,力气大着呢,而且村长承诺要是取得第一名再额外给我家一袋米面,我小弟就去了。” “原来是这样。”众人恍然大悟,大家又聊了一会儿家常,气氛十分融洽。这时,雨哥儿突然指着杨桃的袖口说:“杨桃哥哥,你袖口破了个洞。”杨桃低头一看,有些窘迫。雨哥儿从褡裢里取出针线:“我帮你补补吧。” 杨桃推说不用,自己回家再补就成,雨哥儿哪里肯,让自己的恩人穿着破洞的衣裳回家,这多不好,于是坚持给他补,杨桃只能同意了。 这人多也不好脱下来,雨哥儿带着杨桃到小房间坐下,杨桃脱了外衫,雨哥儿手快,三两下就缝好了。杨桃惊喜的翻看着:“你手艺真好。” 雨哥儿羞涩的笑了笑,解释道自己在和绣娘学绣活,杨桃更加惊喜了,“果真吗?” 看雨哥儿点着头,杨桃笑意更甚:“我家里有个小妹,一直想学绣活,这阵子刚说要找师傅呢,雨哥儿,你在哪里学的?可否帮我们介绍?” 能帮上恩人的忙,雨哥儿哪有不肯的,自然答应了下来:“可以啊,那你明天带她过来,我带她去我师傅那里。” 解决了一件心头事,杨桃轻松不少。两人出去又坐了会,之后,杨家兄弟起身告辞,林彦等人将他们送到铺子门口。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李月眉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看着杨家兄弟,又看看雨哥儿,看得雨哥儿莫名其妙。
第114章 筒骨粥 午时煮的菜比较多,剩了些鸡爪鸡翅,林彦问过刘寡妇,给她装了一食盒当做晚食,刘寡妇笑着接下了。 李月眉和赵启铭没多待,杨家兄弟走后也急着要回家,家里的鸡和猪都要回去喂呢。 “雨哥儿,你要不要一起回去?”李月眉收好东西,问了一嘴。雨哥儿和林彦坐在柜台里,正叽叽喳喳的说着,闻言话也没停,摆摆手,让李月眉他们先回去。 雨哥儿正跟林彦说杨桃明天要带妹妹过来,到时候他再带着两人去冯绣娘那里,冯绣娘那现在都有七八个学生了,再多几个,她就打算开家绣庄,学生们绣的好的帕子荷包衣裳都放在铺子里售卖,还可以定做,比如喜服,披袄之类的。 冯绣娘现在有意教学生不同的技法,比如这个擅长帕子荷包,那个擅长鞋帽等等,到时候学成了,都可以在绣庄谋职,做个绣娘。 雨哥儿自是开心的,他的绣活越来越好了,说不定再过一两年就可以独当一面了,不过他不打算离开师傅,毕竟能在绣庄做活,总比自己天天绣帕子荷包去卖强。 林彦也同意他的做法,自古女子哥儿生活不易,婚前在自家还好,婚后嫁入婆家就一切以婆家为主了,如果自己有一份事业,也能在婆家站得住脚。 * 今天的食材卖完了,林彦没有什么需要采购的,收拾好铺子众人就径直回了村。 中午吃了许多肉,晚上林彦打算简单做个韭菜饼,再煮一锅筒骨粥,那筒骨上头没有什么肉,不过煮出来的粥却异常美味,就是废点柴火。 筒骨已经让屠户帮着砍成了小块,林彦用水冲洗干净,放锅里焯水,加了几片姜片,一点点白酒。煮半刻钟左右血沫就出来了,林彦把焯好水的筒骨捞出来洗干净,把锅里的脏水舀掉,洗干净锅,筒骨复又放回锅中炖煮。 这得煮一段时间呢,林彦加了不少水,不怕糊锅。 趁筒骨煮着,林彦开始做韭菜饼,将韭菜洗净切碎,放入盆中,又打了一个鸡蛋进去,撒上适量的盐和面粉,再加入一些水,开始搅拌起来。不一会儿,面糊就调好了。林彦把锅烧热,倒入少许油,用勺子舀起一勺面糊,倒入锅中,摊成一个个圆形的薄饼。随着滋滋的响声,韭菜饼的香味渐渐弥漫开来。 雨哥儿被这香味吸引,凑到厨房门口,眼巴巴地看着林彦。“哥夫,我能先吃一个吗?”雨哥儿撒娇道。林彦笑着点点头,用铲子将一个煎好的韭菜饼铲起来,放在碗里,递给雨哥儿。“小心烫。”雨哥儿接过韭菜饼,轻轻咬了一口,嘴巴开始嚼嚼嚼,像只小松鼠一样。他嘴里也不吝夸奖道:“好吃。” 这话林彦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不过夸奖谁都喜欢听,既然雨哥儿来了,他可不想错过免费的劳力,让雨哥儿帮着看火,他继续摊煎饼。 韭菜饼好吃,就是吃完嘴巴一股味道,雨哥儿一边看着火一边想晚饭后一定要用杨柳枝刷个牙。 等韭菜饼快摊好了,林彦揭开盖子看了看,筒骨煮得差不多了,浓郁的香气混合着韭菜饼的香味,林彦深深吸了一口气,好久没吃筒骨粥了,怪想的。他舀了点白米和糙米,洗干净后倒入锅里,继续盖盖子焖煮。 “雨哥儿,今天杨家那个小汉子,你觉得怎么样?”林彦突然问道。 雨哥儿嘴巴里还吃着韭菜饼,闻言有点莫名:“什么怎么样?” “就人怎么样,你过几年也要相看人家了,就没往那方面想过?” 雨哥儿脸瞬间爆红:“哥夫,你说什么呢!我还小呢!” “哈哈……”林彦忍俊不禁,这小哥儿,大大咧咧的,还爱吃,也就开始学绣活以后能静下心来。 雨哥儿噘着嘴瞪了林彦一眼,半转过身,打算今晚都不理哥夫了。 林彦扬着嘴角,讨饶道:“好啦,我错了,我不说了,成不成?” “哼!”雨哥儿大大的哼了一声。 林彦看他愿意理自己了,复又重提:“真的没想过?我看话本子里那种青梅竹马什么的,小小年纪就定了娃娃亲的大有人在呢。” “哥夫,你还说!”雨哥儿一说到这个脸皮就薄,他自是没想过的,只是一听林彦说起,难免想到那个黑皮小汉子,他救了自己,是救命恩人,别的就没多想了。 “不说了不说了。”再说这小哥儿要生气了。林彦揉揉自己的脸,继续摊韭菜饼,这还有最后一张了。 做好的韭菜饼雨哥儿先端出去了,筒骨粥还得熬一会,浓稠一点才好喝。林彦用勺子搅了搅,防止糊底,又加了把盐进去调味。 又熬煮了一刻钟,林彦熄了火,揭开盖子,热气扑面而来。粥比较多,林彦拿了个大碗,舀了一大碗出来,锅里还剩不少呢。 碗太烫了,林彦用布巾垫着端出去,又回灶房拿了三个小碗和筷子出去。 “阿爹阿么,时云哥,吃饭了。”林彦喊道,随后用三个小碗盛了粥,每个碗里都有一块筒骨,吃完再自己盛。 赵时云和赵启铭的则用海碗装,林彦把锅里剩下的筒骨粥装了两个海碗端出来,这会儿其他人也洗了手坐好了,李月眉先拿了一个韭菜饼吃着,赵时云看林彦端着粥,赶紧起身帮忙。 手指被烫得发红了,林彦摸了摸耳朵,拿起筷子搅了搅碗里的粥,让它散会热。 这筒骨有一节有骨髓,林彦正好吃到一碗,他用筷子尖戳了戳,戳散了,夹起来吃了。 雨哥儿瞧着林彦吃骨髓吃得香,也好奇地看向自己碗里的筒骨。不过他碗里那块是没有骨髓的,只挂着一些肉。林彦看他望着自己碗里的筒骨,把剩下的骨髓夹到雨哥儿碗里,雨哥儿立马夹起来放进嘴里,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哇,好好吃!”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一边吃着韭菜饼,喝着筒骨粥,一边有说有笑。赵启铭说起村里哪家的庄稼长得好,不知道是不是肥施得好,李月眉则念叨着哪家的小媳妇儿又生了个大胖小子。雨哥儿听着这些家长里短,时不时插上几句嘴。一顿饭吃完,大家都吃得心满意足,收拾了碗筷,又熬了饮子,众人才哈欠连天的回房休息。
第115章 夏收,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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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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