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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美聆的朋友圈比以前还要广,甚至还与唐绪彦另一个旧情人互称“闺蜜”,她告诉我,唐绪彦对她们说过同样一句颇有诗意的话:他把自己当做飞鸟,而安鹌是陆地——无论他与谁一道飞翔,最终都会投归于陆地的怀抱。 太荒唐了。 唐绪彦,你真的长大了吗? “你没有必要委屈自己,”我说,“如果你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告诉我一声就好,真的不用搞偷情这档子事。” 唐绪彦把我堵在门前,谁知道他的身高体格终有一天会在这里派上用场:“安鹌,你不能走……你要是走了,我们之前那么多年都算什么?” “你要是早点意识到,总不会背着我做那些事。” 握着行李箱的手指在不停颤抖,我低下头看着脚尖,甚至脚上还穿着他在好几年前送给我的鞋子。 不过他应该早就忘记了。 一双鞋而已。 “我离开,或者是留下来,确实没有什么区别。”我鼓起勇气和他对上双眼,企图最后一次用目光描摹他的五官——然后我悲哀地确信,我终于不再对他产生任何一丝心动和期待了。 “只要你跟着我,吃香喝辣都随你,我可以给你买最贵的小提琴,给你请最好的演奏家……我重新给你建一间工作室吧?比现在这个大三倍,不,多少倍都行,你可以随便做曲子录视频……” “唐绪彦。” 你到底在忙些什么呢? 我闭上眼睛:“我已经快一年没有写过曲子了。” 唐绪彦愣住了。 他大概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挽留是有多么苍白无力。 “安鹌,你真的不要走……我承认是我对不起你,我——” “唐、绪、彦。” 我倔强地站在原地,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我总是习惯性向他做出各种各样的妥协,然而此时此刻,我的固执显然已经将他最后的耐心消磨殆尽了。 “……那你走吧。” 唐绪彦猛地掀开门,指着我的鼻子大声吼道,“踏出这扇门你他妈就别再跟我沾上半点关系!”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我觉得可笑,于是我笑着和他擦肩而过。 对我的欺凌漠然以待,把我的身体当做情绪和性欲的发泄桶,一面告白一面频繁出轨……原来这就是你口口声声的“最爱”。 都说爱情使人幸福甜蜜,可是现在,我只感到无尽的疲惫和痛苦。 “安鹌,你他妈就是一傻逼。” 留在我身后的,是唐绪彦恶狠狠的咒骂,还有震耳欲聋的摔门声。 我的脚步越来越快,逃命一样离开小区,冲进街边的一家KFC,行李被我撂在了门边,我狼狈地奔进厕所隔间,抱着马桶吐得昏天黑地。 我卸下所有武装,抱住胳膊缩在墙角,压抑到极致的呜咽声充斥在整个隔间里。 人们总说落叶归根,当然通常形容游子漂泊半生回归故土,可是现在我忽然觉得,这个成语放在自己身上居然是如此合适。离家将近十年,我两手空空孑然一人,对家乡的思念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或许因为,许多悸动许多回忆,都被永远尘封在了那座城市里;或许因为,伤痕累累一身疲惫,只想要返回熟悉的土地,独自舔舐溃伤口的溃烂。 于是我回到了家乡。 积蓄尚且足够,我于是租下一套小小的一居室,大致安顿好自己后,我尝试在这座熟悉又陌生的城市里寻找一些相识的故人,来填补这些年空缺的记忆。 几天之后,我从过去一位邻居口中得知妈癌症晚期的消息。
第13章 自由 病房里充斥着饭菜、消毒水和一种难以形容的病态气息。妈快要瘦成了皮包骨,盖着被褥躺在病床上,整个人好像陷入了一团沉默的白沙。 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在昏睡。在我记忆中很少有妈睡着时的样子,她似乎一直是醒着的、亢奋的、强势的,涂着口红穿一身雪纺长裙,坐着或站着,都是一副虎视眈眈的戒备模样,只有在睡眠时,才会暴露出她那难以被轻易察觉的,一个女人的脆弱。 可是现在,她穿着小码的病号服,苍白的脸上粉黛未施,皮肤松弛面色蜡黄。头发掉光了,手背上尽是血管青筋,像冬天枯槁的树杈。 她像是终于变回了一个中年妇女,瘦瘦小小、普普通通。 “你的小男朋友呢?” 妈的声音也变得沙哑,我猜她这些年肯定抽了不少烟。 “分了。”我冲她笑,削好了苹果,用牙签插起一块喂给她。 妈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却也没再如往日一样习惯性地评头论足。 “其实你管不管我,我都没所谓。”她闭上眼睛,缓慢地说,“你每个月打进我卡里的钱,这些年其实也攒了不老少,足够给我买一块墓地了。现在我成了一个快要死掉的糟老婆子,你又屁颠屁颠跑来照顾我,何必呢?” 我平静地和她对视,说:“您毕竟是我妈。” 她却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似的,一边喘着气一边大笑起来。 我垂下眼睛,我知道这话确实可笑。 “什么时候分的?” “前不久。” 妈有些意外地睁开眼:“搞了这么多年,说分就分?” “……他出轨了。”我说。 妈沉默了,我于是也无话可说。隔壁床来了好几个患者家属,小小的病房里叽叽喳喳,比平时热闹不少,没人注意到妈和我之间诡异的静默。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是吧?”妈笑了笑,皱纹爬上眼睛,眼睛里却闪着坦荡的光亮。 “你爸从我怀你时就开始在外面乱搞,我也是蠢,一直到你快上小学才发现。”妈看着天花板,语气淡漠,“爱情啊,谁陷得越深,谁就越容易被这玩意骗成傻逼。” 我看着妈,心中翻涌起一阵冰凉的苦。二十多年前妈还是一个趾高气昂的大小姐,原本和其他女孩一样把婚姻幻想成人生殿堂,却一脚踏进了暗无天日的坟墓。 我不知道她后来还有没有再去做身体交易,直到现在我也依旧无法理解当初她那些疯狂的举动。是自我弥补还是麻痹现实?但是现在的我也早已不复从前那般天真,倘若她真能够从床笫之欢中短暂逃离那些纷杂的痛苦,我至少会欣然表示尊重。 痛苦千千万万,谁都有各自的选择。 离出租房不远处有一条商业街,我在其间一家酒吧里找到一份工作,每晚在吧台角落拉小提琴,一天三小时,挣不了多少钱,但至少还能勉强证明我的存在。 我拖着僵硬的身体在酒吧和医院之间往返奔波,只觉得一天比一天疲累,几年前的干劲和精力好像全都不见了踪影。我总是忘记吃饭,有时候一整天都想不起吃一顿,饿到头晕目眩才去随便找家饭店凑合,饭菜咀嚼下肚,却丝毫没有大快朵颐的幸福感。 偶尔从镜子里匆匆瞥一眼,不用上称都看得出我瘦了一大圈。 断断续续发了几条翻奏视频,反响平平,评论区都是一些眼熟的老粉丝在撑场面。后来我终于彻底选择了放弃,没有打招呼也没有发任何公告。这世界转动得那么快,新粉也好老粉也罢,说到底大家都只是在为自己的生活奔忙,谁又会记得一个销声匿迹的哑鹌鹑? 妈的状况越来越差,癌细胞在身体里猖狂肆虐,生生把人折磨成一具干枯的骨架。一个多月后我辞掉了工作,二十四小时呆在医院里照顾她。隔壁床的老太太夸我孝顺,妈笑了我也笑了,我们都没说话。 “活了几十年都没想明白,人这一辈子究竟要图个什么。” 这座城市冬季很难遇到晴天,天空经常是灰蒙蒙的一片,看不见太阳,憋得人快要窒息。 然而这天,阳光却格外的好,透过窗照进屋里,驱走了不少沉重的死气。 妈向我伸出手,苍白的手指又干又瘪,像一朵枯萎的花。我将她的手放在掌心里,一如十年前那样为她涂抹指甲油,血一样的红,均匀地覆在指甲盖上,媚俗却又惊艳。 “实在是想不通,老天爷都替我累,所以大发慈悲让我得个癌症,死了就不用去想了。” 妈伸展手指端详一番,心满意足地放在胸口,又轻轻拍了拍:“我当初最骄傲的这两团,照相机拍过,男人摸过,你的嘴嘬过,最后给癌细胞当了家,一刀切,它这辈子活得比我精彩,比我有本事。” “好像人活着就是为了失去。从洞里抱出来,最后再躺回洞里,刚抓住些什么,一不小心就全部丢光。临死前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一直攒到下辈子,在娘胎里憋屈十个月,才敢放肆地好好哭一回。”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好像要把所有害怕来不及说的话统统倾泄出来。我坐在一旁静静地听,没有附和也没有阻止。 “说来可笑,我一辈子最恨的两个人,居然是我老公和我儿子。知道自己得病的时候我只觉得荒唐,我简直恨不得他们也早些去死。” “现在我不想恨了,也没力气恨了。”她眯起眼睛注视着窗外,笑了笑,“下辈子哭得响亮点儿吧。” 妈看我一眼,忽然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冬天也快结束了。” 她深深叹出一口气,闭上眼睛睡去了,之后再也没有醒来。 / 殡葬流程全部从简,没有亲朋好友需要告知,我独自料理完妈的后事,站在墓碑前。紧绷的弦终于彻底松开,我忽然像被抽走了全部力气,所有喜怒哀乐都一并离我远去,只剩下一具枯竭的空壳。 妈被爸耽误、被我拖累,匆匆几十年,活得像个傀儡。 谁都有谁的选择,妈选了一条错误的路,所以才有了我的出生。 我把花束放在她的墓前,洁白的花瓣上挂着水珠。风吹过墓园,我裹了裹外套,手拂过青灰色的墓碑,心中死一般寂静。 不远处一对老夫妻在墓前停留许久,临走前妻子突然跪倒在地上,抱着墓碑嚎啕大哭,丈夫站在妻子后面,转过身偷偷抹了两把眼泪。 人间生离死别总是如此,我抬起头凝望天空,茫茫穹顶之下人们渺小如蝼蚁沙砾,来了去了离了散了,大喜大悲者,不过只有身边最亲密的寥寥数人。 而我却茕茕孑立。 离开公墓园,踏入公交车,带轮的厢子一路停停走走,播报站台的女声忽近忽远,像隔着一层膜,嗡嗡嗡,我又开始耳鸣。 难以被定义的情绪如蚁群一样密密麻麻地爬上胸口,我不知道应该称它为失落还是难过,我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哭的,等反应过来后已经满脸是泪。幸好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角落,没有人会注意到这里坐着一个疯子。 是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 好像从我回到这座城市开始,一切都变得与从前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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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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