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义明展示起手里的一把日本古刀,稍稍拔刀,窗外的雨丝灌了进来,落在刀刃上正如清洗血污那样,陆义明回头跟陆孝说,“我们就用这把刀割掉自己的脑袋,一起死。” 看见日本刀,陆孝恶狠狠地骂起陆义明,“自杀你用日本鬼子的刀你不得好死,连畜牲都不如!半夜我爹我妈都要从坟里爬出来拍碎你的脑袋!” 听到陆孝这么讲,陆义明的兴趣减半,然而看见陆孝还有力气骂他,他想那药片也不急着给陆孝强行灌下去。这把古刀是他几年前在国外拍卖会上买到的,当时他坐在台下听着刀的来历,什么少年家主又什么杀人如麻的,他只觉好笑,抽出刀时,刀刃反射着极钝的寒光,一捧清水泼上去,就像人血淋上去,刀刃锐利的光芒才显露,古人说,邪剑需以人血供养,不无道理,战场的杀戮才是刀剑的剑鞘,他当即拍下了那把刀,后来拔出过好几次,没有再淋上清水,他想着什么时候给陆孝展示这个小把戏,不曾想陆孝十分憎恶日本刀,他也兴致缺缺了。 107. 开车的那个人是陆义明的同伙,外号老末儿,他们也是认识的,那个人一边开车,一边学东北大老虎呜嗷呜嗷的,支支吾吾听不清楚。陆孝起初认为老末儿是傻子,其实并不是那样,他的眼距虽宽,但两只绿豆眼一转,谁想糊弄他都不可能。有一回少管所煮水饺,轮到陆孝手里是他最讨厌吃的荠菜猪肉馅饺子,陆孝总觉得荠菜有一股土味儿,像他爹锄地的铁杆子,也像陆秋晾衣服的塑料绳,于是陆义明拿着陆孝的饭碗走到老末儿面前,哄骗老末儿把韭菜猪肉馅饺子交出来,他手里的肉三鲜饺子才是最好吃的,老末儿嘿嘿一笑,说怎么可能,我们,哪配吃那么好的,肉三鲜那是给城里的小姐公子吃的。陆义明也发觉老末儿不是傻子,当场恼羞成怒把饭桌掀了,老末儿呆滞几秒,亲眼看着热乎的韭菜饺子被陆义明踩成韭菜盒子,伤心的啊啊叫,极像一头水牛,陆孝赶紧把自己的荠菜水饺给老末儿吃,此时的老末儿已经不敢吃了,他比陆孝会看眼色,陆孝看他不吃,回头瞅陆义明阴沉的脸,陆义明把他和老末儿绑在一起揍了。陆孝劝老末儿,以后离陆义明远点,这狗东西阴晴不定,爱咬人啊,老末儿一脸坚定地说,不,他这么强,能保护我,别人不欺负我。陆孝一愣,抬脚踹在老末儿的屁股上,你他妈真是油盐不进啊,纯傻比。 陆孝疼得开始哼哼,开车的老末儿指挥小男孩给他看《龙珠》漫画书。小男孩从屁股底下抽出一本《龙珠》,摊开,翻到第一页举着给陆孝看。 “拿走!我讨厌看!” 老末儿略带失望地望向陆义明。《龙珠》是陆义明最爱看的动画片,主角叫孙悟空,他小时候最喜欢孙悟空,孙悟空是他的偶像,虽然孙悟空长得可爱憨厚,但是不管什么怪异可怕的敌人都打不过他,孙悟空一站在那里,就敦实,就踏实,耍起如意棒又非常帅气,天塌下来,孙悟空用双手撑着,说我不怕,就算死我也不怕你!我要用自己的双手打败你!这时全世界人民的力量汇聚成蜿蜒的小溪,再汇入他的身体里。长大后陆义明买了很多本《龙珠》,也买了孙悟空塑料小人,他和他妈一样,永远分不清好与坏,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反派。 陆孝以前也喜欢看《龙珠》,他也喜欢孙悟空,没有陆义明那种痴迷,陆孝只向往热血英雄主义,长大之后英雄主义成了他的谈资,他和好多女人保证,我会保护你们一辈子,喝醉了躺在女人的大腿上,用女人的发尾轻扫自己的耳廓,醉醺醺地说,把你的仇人说出来,我替你报仇。女人一概当他吹牛逼说瞎话,事实上他真记住了,起码强姐的仇人记住了,他会在深夜给那小子两棒子,把口水吐那人的脸上,说强姐什么人你也敢猥亵,强姐一双巧手回头就骟了你,把你蛋卸了。 陆孝拍了拍小男孩的手,问他,“你是陆义明的外甥?真倒霉……” 小男孩用手抠着《龙珠》的书皮,把书皮当成陕西凉皮卷。他想不起那天陆义明是怎么把他从妇幼保健院掳走的,但他脑袋上的伤是陆义明打的,他记得清清楚楚,陆义明用枪把敲他的脑袋,一下两下三下……他没有哭,只用胳膊肘挡着,引起陆义明极大的不满,陆义明把他拽起来推到窗户旁边,握住他的后脑勺,用川流不息的车辆吓唬他,“我把你扔下去,让大货车把你碾成肉泥。”说完陆义明很得意,笑了两声,看到他外甥没哭,陆义明更加觉得这是个完美的作品,就是名字有点难听,明明是个稚嫩的小男孩,起了个老学究的名字——陆继学。 “你以后别叫这个名字,你以后叫陆二麻。”
第56章 108. 陆孝睡着以后,陆义明带着外甥去镇上买食物,廉价切片卤水鹅还是他的第一选择,这次他买了两只鹅,两只肥鹅被老板切的整整齐齐,两大包用塑料袋子装的卤汁蘸水一系,往卤水鹅上一砸,送到了陆义明的手上。陆义明把他的外甥握得紧紧的,偶尔看见那个小脑袋在专注地看旁边的杂货摊,陆义明问他,你想买那个?外甥点点头,陆义明于是掏钱给他买了,毕竟他对陆孝先天性的讨好和呵护,陆义明很满意。 那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微型象棋棋盘,象棋是劣质塑料做的,棋盘是皱皱巴巴的塑料纸,上面有些地方甚至漏印了。外甥挑了个荧光粉色小心翼翼地握在手心里,陆义明瞥了一眼小棋盘,对颜色嗤之以鼻,用卤水蘸水袋子打他外甥的小脑袋,“你长大以后指定是个小基佬。” 路过一家诊所,小外甥不走了,他伸出被绷带缠着的小手,指着诊所的玻璃大门说,“舅舅,我们把陆孝丢在这里吧,不然他会死的……有我当你的人质就够了,求你了求你了……” 他之前在车上摸过陆孝的脸,陆孝的脸上都是深红色的硬血痂,那一刻他真的怀疑陆孝是不是死了,然后用小手轻轻地戳陆孝的胸口,陆孝的鼻孔里立刻鼓出一个血泡,他吓坏了,学着冬天里的大猫呵护自己的小猫,把陆孝放在他的怀里暖和,陆孝发烧了,身体像一块儿烧红的碳,他安慰自己陆孝还活着,又把小手放在陆孝的脸上给他降温。 小外甥什么都懂,陆义明怒火中烧,他懂的比自己多,已经像个小大人一样学着爱别人,可他一生只会羞辱和发怒,永远学不会爱一个人,什么是爱?他在宽敞明亮的书店里看过有关于爱的书,但只看几页就腻了,他要靠艰难地学习、拙劣地模仿才能爱一个人,可那么多劣质低等人群都能游刃有余地爱人,一个小孩子也有这种能力,他却没有,他天生缺乏这种能力,准确地说,所有与情感有关的能力他都没有,只有简单的条件反射他才有,而他极其自信,自信到他试图改变这个世界,他要更正情感的渠道。 他把小外甥推到墙角,用手掐住他细细的脖子,说,不对不对,爱是我给予他的痛苦,只有感到痛了,他才会顺从和爱我! 他看到小外甥并不反抗他,也不吭声,只用愤怒的眼神盯着他看,对他咬牙切齿地痛恨。 “想杀了我?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会先杀掉你,抽干你的血,然后把你大碎八块,扔到自然保护区,让野狼吃掉你的尸块,让你永世不得超生。” 他不觉得小外甥可爱或者可怜,一切把他视为敌人的人都将被他处决,包括陆孝,但陆孝要和他一起死,陆孝早早地把他当作敌人,甚至又爱上了什么别的男人。 109. 陆义明知道那个男人叫方明煦,他调查过——长相出众,家境优越,学贯中西,和陆孝非常不匹配,就读书这一条,陆孝可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文盲,从陆孝往上数三代都是大文豪,陆孝小时候也受过文学的熏陶,命运让一切戛然而止,陆孝就成了文盲,有一次他和陆孝去啤酒厂买酒,有一种啤酒牌子叫骏马,陆孝不会读,叫什么马,后又给啤酒起名为骡子,等要写名字的时候,陆孝又不会写骡字,被别人嘲笑,红着脸说提笔忘字而已。他不知陆孝和方明煦如何相处,是否同他们一样单纯,单纯只是性和暴力,如果没有性,只谈风花雪月怎么可能?但他和陆孝偏偏没有谈过风花雪月,没有谈过春去秋来,甚至没有谈过爱。 他想到这里不免为自己的结局感到心酸,可他不允许自己心酸,他的出生就是为了烧杀抢掠,他没有的一切,都要掠夺,老天从他那里扣除的东西,他都要自己找回来,这是他为自己找的借口,也是他在徘徊不定时的信念,他对情感的捕捉非常虚弱,只有反反复复伤害对方,对方流下血和眼泪,他才能抓住痛苦判定那为爱。源头是哪里他不清楚,他不会把这一切错误拢到母亲身上,因为他和母亲相处的时间非常之少,对母亲的印象只有美丽的面孔,像致人迷幻的毒蛇,获得的更多的信息是通过法制节目,看那场庭审现场,他的母亲依然美艳动人,面对法官的审问偶尔装装软弱,哭诉自己其实很善良,并不想害人,滔天大祸只是无知,等法官的最终审判结果无期徒刑落下时,她害怕地哭了。他那时还小,就断然决定不要这个结局,哪怕是死,他要死在自由之中。说起来好笑,他真的将书店里的那本讲爱情的书买走了,那书非常抽象,贬义的抽象,他看不懂,后来被陆孝发现,陆孝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他又把书烧掉了,那书燃了一半,又灭了,被他揣回兜里。 车上的陆孝还是半死不活的样子,陆义明拿了车钥匙,打火启动,回头跟陆孝说话,“我带你见个人,叫方明煦。”
第57章 110. 老末儿像猪一样哼唧了两声,说我们要进城吗?再进城可就真出不来了!他急切地哼唧,眼看陆义明脚踩油门,和陆孝置气一样,把陆孝晃醒,陆义明决定的事情就算天塌了也无法改变,世界末日只剩一条夕阳落下的羊肠小道,陆义明在羊肠小道上狂飙,一直向前飞驰,现实里那是一条被白桦树守护的土路,一排排白桦树又高又直,夕阳从那边落下,把白桦树拢在怀里,一棵也没落下,比油画还美,老末儿只得说好好好,他看了老半天白桦树,看得鼻涕一把泪一把。 陆孝发现陆义明真的在发疯,他透过车内后视镜看见陆义明的眼睛,陆义明的眼睛有点湿润,陆孝像以前那样摸了摸他的脑袋,说你又在干什么?你又想干什么? 陆义明露出得意的笑容,说带你见一见方明煦呀,你们不是很久没见面了吗?你不想他吗? 陆孝简直也想发疯,他扯着嗓子喊起来,你疯了陆义明!你真是纯傻比! 陆孝又不能发疯,他温和地说,哥哥,我们不去城里,城里现在很危险。 陆义明冷笑一声,瞄了陆孝一眼,说你会担心我?你现在巴不得我的脑瓜子被警察打碎,我死了你最开心,你不是担心我,你是担心方明煦,因为你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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