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叶阮在良久的沉默后说。 这是一句没用的话,淮青摆了摆手,力度大到挥出一阵诀别的风。 他深深看了一眼小书的墓碑,又仰头看着这棵悬铃木,树的枝杈间,太阳变成小书的心脏,淮青心口的悬铃木也在瑟瑟作响。 片刻,他转身离开。 “你去哪儿?!”叶阮追上一步。 淮青说:“去杀了那些欺负过他的人,杀了章世秋。” “别冲动!淮青,你是个警察!”叶阮求道:“这些事让我来做,我不会让他们有好下场。” “不需要。”淮青偏过头看他一眼,“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我不欠任何人,我对得起这个身份。” 劝慰的话堵在嘴边,叶阮再说不出口。 淮青在离开前对他说:“兰卿,把我埋在他身边,用我和他的心脏喂养这棵树。这是我唯一的心愿。” 正午的阳光灼烧着人的皮肤,一晃春天快要过去了。 雁放使了个眼神,宁远先行离开。 “为什么不告诉他真相?”雁放不理解。 “爱是什么?恨又是什么?有时候恨比爱更能让人活下去。”叶阮看上去没剩多少力气了,他又绕回被打断前的话题,“这条路上牺牲的人够多了,我现在已经站在了悬崖边,没有退路了。雁放,我放你走。” “我不走!”雁放倔劲儿上来,这两天他也一肚子气,“凭什么对我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繁女士和炭头出事之后,雁放就明白他不能再袖手旁观了,他根本逃不开,从回到雁家的那一刻起,他就注定要踏入这血雨腥风之中。 但他很快缓过神来,叶阮刚经历过这么大的打击,他不该这样大声跟他说话。 “走吧。”他把声音放轻了些,“老爷子让我来接你回家,过两天是你生日吗?怎么不告诉我。” 谁知叶阮啼笑起来:“那不是我的生日。” 在雁放的注视下,他咬着牙吐出这句让人毛骨悚然的话。 “我也不叫叶阮,叶阮是我妈妈的名字。” 【作者有话说】 真相应该都大白了①出自史铁生《我与地坛》②出自齐奥朗《在绝望之巅》是我想送给小书的一句话小书,世界上有很多人都认识你啦,她们都会想和你交朋友的。
第90章 兰卿一直觉得,阁楼很像蜗牛的壳,他是蜗牛。 从住进来的第一天开始,他就被永远地关在了这里,跟真实的世界隔着一层壳。渐渐地,蜗牛退化掉两只触角,他分不清感情、分不清爱,唯一能感知到的只有恨。四百一十二天后,兰卿被彻底弄丢了,他变成叶阮,脑子里只剩下复仇。他不恨妈妈。 人在巨大的痛苦面前是难以自控的,他不怪她。丢了性命就什么都没了,这张脸让他苟活了二十余年,他没理由恨她。 北京的气候干冷,他适应不了,总是生病,尤其在耳朵坏掉之后。尽管从阁楼搬到了二楼,也总像跟这世界产生了隔阂,只剩下一颗心还会时刻钝痛,提醒自己还活着,活着该做什么。 二十二岁,福利院倒台,雁玺死于非命。兰卿下的棋终于开场,他把目光收向了即将回到雁家的雁放。 只有弱者才会选择好控制的对象,他要把养不熟的狮子变成忠诚的狗,哪怕被他撕烂也无所谓。 他本来就是烂的,一个披着亲生母亲影子的、畸形的残次品。 那晚雁放酩酊大醉,压着他痴看了好一会儿,久到像是睡了过去。兰卿躲开他的视线,听到他说:“你好美。你是我见过最美的人。” 他实在是个美人,美人学会勾引,更是事半功倍的武器。 他在说我还是在说妈妈?兰卿在颠簸里想。美人是妈妈,勾引是他。 后来他想起他一直侧着脸,眼下的痣被他藏进了枕头里,这一晚没有人扳正他的脸、纠正他。 雁放跟他道歉,他那么真诚,连压掉他两根头发,都像是犯下了天大的过错。从来没有人问过他疼不疼,兰卿不懂,雁放总在做让他不懂的事。 雁商最爱看他疼,最爱欣赏他痛苦的模样。他把对妈妈的怒气、痴情、疯癫,全部迁怒到他这副皮囊上。他把他一次次扯碎了,强迫他拼凑出记忆里“叶阮”的模样。 兰卿觉得他很可笑、也很可怜,妈妈并不是这样的,就连雁商要求他涂着红色的指甲,也只是偶然一次爸爸帮妈妈涂的。 他嫉妒他们的感情,他毁灭了他们,又妄图在自己身上投射那些感情。 “爱”真可怕,兰卿想。连雁商这样精明的人都陷进爱而不得里,这很荒唐。 直到雁放对他说“爱”,兰卿发现他并不是无动于衷。雁放的爱不要求平等、不要求结果,甚至不要求他知道。他甘愿做他一只忠诚的狗,做他棋盘上的棋子。 兰卿真的不懂爱,但他想,如果自己还拥有爱的能力,也许这是他短暂的人生里最接近触碰到“爱”的一次。 他感谢雁放,他要放雁放离开。 在回程的车上,叶阮把一切真相都告诉了雁放。 二十年过往,几句话足以概括,他说得很平静,像阐述一件旁人的故事,手里的烟盒却抽到了一半。雁放开着车,车速缓缓,始终缄口不语。 回到雁家,老董一早候在门口,他看了副驾驶的叶阮一眼,对雁放交代:“老爷要你去出席一场晚宴,孙副已经在前厅等着了。” 又对叶阮说:“叶少爷,老爷在那儿等你。” 雁放坏死的脑神经在听到这句话时好像突然激着了,他猛地砸了一下方向盘,喇叭响起来,额角的青筋暴起。 叶阮的脚踝被淮青扯那一下扭伤了,他点了点头,解开安全带要下车,却见雁放已经推开车门下去了。 他们都知道雁商也许正站在阁楼看着,雁放不怕,他夺过叶阮手里抽剩了一多半那支烟咬在嘴边,弯腰把他打横抱了出来。 雁放抱着他,穿过林道、经过花园。孙副正好出来,撞见他俩愣了一瞬,又看见叶阮脚踝上的伤,知趣儿地问候了一句,指指时间:“小雁总,咱得快点出发了。” 雁放没理他,咬着烟又进了主宅,直把叶阮抱进二楼的房间。门顾不上关,他走到沙发边,单手抱着他,腾出一只手拿开烟,把吸了满肺的烟雾通过吻渡给叶阮。 他们在这呛人的尼古丁里尝到了对方的疯狂。 叶阮被他放在沙发上,感觉心又在痛了,痛得发闷。雁放在他面前蹲下来,拿手掌圈住他的脚踝揉了揉,给他换了舒适的拖鞋。 两个人都沉默着,但彼此口腔里的尼古丁却又好像道明了一切。 雁放做完这些,没有再多停留,起身离开。叶阮在沙发上呆坐了会儿,撑着疲乏的身体站起来,走到那扇挂满了妈妈旧衣的衣柜门前——孙副在耳边叨叨,介绍着待会儿的注意事项,雁放一句也没听进去。 正是华灯初上,汽车拐过街角,大片的橘色光影映在雁放眼中,他撑着额角,放在腿边的手紧攥成拳。 孙副说完,又拿出一套包裹着防尘袋的西装让他换。雁放心里气恼,这车里他谁也甩不开脸,只能委屈西装外套多添了几道褶皱。 晚宴规模不算大,算是商圈开年的联谊活动,含金量却很高。去年年底的慈善宴会上雁放已经露了脸,这次他替雁商来,全场焦点几乎都落在他身上。提点的、巴结的,接连不断。幸好有孙副陪着,他漫不经心的模样倒让人觉出几分集团的气魄来。 觥筹交错一番,雁放的耳朵仿佛闭了门,什么话听了只当听了,统统没往脑子里进。此刻若是装满一脑子水,叶阮、哦不,兰卿恐怕都在里头游起泳了。 入座之后,哪家集团最近新扩展了品牌,主打婚纱礼服线,安排了一场走秀。宴会厅灯光暗下来,调整成幽幽的水波纹,缓缓的轻音乐畅流其中,身着婚纱礼服的模特挨个往外走。 可惜林圃不在,这种场合他最爱嚼八卦,凑在雁放耳朵旁边乱点鸳鸯谱,谁是谁的情人,谁又是谁的金主。 雁放垂眼看着手,想那上面有叶阮脚踝的温度。又想,得亏林圃不在,他现在该怎么跟兄弟说啊?认识你真好,不认识更好……朋友一生一起走,一部《雷雨》缘,一世兄弟情! 孙副以前帮衬过雁玺,对治理熊孩子很有一招,会在他走神严重的时候凑过来提醒两句,找的话头还都是极有分寸,不让人觉得冒犯的。 雁放抬起头,白、黑的礼服已经晃过去了,走秀接近尾声,最后几套是浓烈的红色婚纱,代表着热情与反叛。 他的目光定在最后那件稍显简约的红色长裙上,裙身修长流利,只有左心口点缀一朵白花,裙摆剪裁复杂,行走间像极了展开的蝶翼。恰巧一束暖光打下来,模特旋身时仿佛被一把烈火窜上脚踝,层层叠叠烧将起来。 刹那间,那些痛苦的、麻木的话如数撞进雁放脑子里—— “我父母去世,只发生在半天之内,几个小时,两条生命……他所以为的一见钟情是我们家噩梦的开始……” “雁家所有人都视我为异类,我躲在别院长大,没躲过16岁……那个夏天我吓坏了,没日没夜地哭,耳朵坏掉了,甚至听不到自己的哭声,哭到后来嗓子也坏掉了,变成现在这种声音……” “我想活下去,我得活下去。我不再哭了,他才给我饭吃,强迫我做那些……更多的时候都只是单纯的发泄。他喜欢看我疼,最疼的一次,他弄断了我一根肋骨。” 雁放顿感胸闷,抬手按在肋骨上,仿佛陪他一起痛过那个夏天。 叶阮的手虚虚地按在那里,胸腹间最柔软的位置,雁放从来连抱他都不敢用很大力气。 “在这里,两厘米的断痕。”叶阮陈述。 “还好你没有被他养大。”他笑了笑,又很快反口:“不,如果你被他养大,也许完全不会像他。” 车停在主宅的雕花大门外,雁放没有抬头,他知道叶阮一直盯着的那个方向能看到阁楼,那是他噩梦的起源。 雁放最后听到他说:“世界为小书点了一把火。雁放,我也想点一把火。” 叶阮很残忍地告诉他这一切,他把自己的灵魂掏空了,不着片缕。繁莹的安危高悬在他头上,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都不得善终,叶阮是在用这样极端的手段逼他走。 雁放不知道他计划了什么,他内心惶惶不安起来,另一方面情感如洪水一般冲垮了他,丝丝缕缕的怒火终归抵不过揪心的疼惜。 他沉浸在往事巨大的撼动中,连佳肴都只品尝出痛苦的滋味。 孙副看了看表,松了口气,告诉他可以提前离开。大厅的灯光重新点亮,模特们排着队回后台,雁放又追了一眼,抓住孙副:“我想要压轴那条礼裙,帮我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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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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