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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皮肤在灯光下泛着蜜色的光泽,肩胛骨的位置有两道浅浅的凹陷,随着他抬臂的动作时隐时现,像一对正在颤抖的翅膀,只是被暂时收进了身体里,藏在了那层薄薄的皮肤下面。
林遐侧腰上那道浅浅的疤痕大概两指长,颜色比周围的皮肤浅一个色号,边缘不规则。
他不记得这道疤是怎么来的了,有可能是小时候爬树摔的,又或者是打球的时候被谁的指甲划的。
不过林遐并不在意,能忘记就说明它无关紧要,再者,有个游戏的台词还说“伤痕是男子汉的勋章”呢。
林遐伸手摸了摸那道疤,指尖沿着它的轨迹从一端划到另一端,触感比周围的皮肤略硬,像摸着一小块被晒干的胶水。
他放下手,转过身把折叠桌从墙边拉出来,支在客厅中间,又花了十多分钟的时间,把电脑接好,放在桌上,按下开机键。
林遐拉开椅子坐下来,椅子没有垫子,直接是个薄薄的木板,坐久了硌得屁股疼。
但他不在意,他甚至可以整个人盘腿坐在椅子上,反正没有第二个人会看到。
林遐打开一个视频网站,首页推荐了一部他很久之前就想看的纪录片,讲的是非洲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封面是一只猎豹蹲在岩石上,金色的阳光从它身后照过来。
林遐想起住在季渚渊家里的时候,每次从浴室出来都要先把衣服穿好才敢走出房间。
倒不是季渚渊会说什么,而是他总觉得在那样的房子里光着膀子走来走去是一种亵渎,像在教堂里别人都祷告呢,你在那吃泡面。
但现在不一样了,这是他的地盘,他想光膀子就光膀子,想穿大裤衩就穿大裤衩,想把脚翘在桌上……
林遐低头看了看有些脆弱的椅子,这要是真翘起来肯定要人仰马翻…就感觉也没那么想了,因为他其实也有些嫌弃把脚放在饭桌上的操作,哪怕是自己的。
不过林遐不打算一直坐冷板凳,他打算买两个懒人豆袋沙发,那种软塌塌的、坐下去整个人会陷进去的那种。
一个灰色,一个藏蓝色,并排摆在窗边,可以窝在里面打游戏,或者什么都不做,就躺着发呆。
他还在网上看中了一个投影仪,可以投在白墙上。
虽然比不上季渚渊家里那台一百二十寸的大电视,但在这,关灯拉窗帘,效果应该也不差。
第20章 第二十缕风
五月一日凌晨,京市的天空还是一片混沌的灰蓝色,林遐拖着行李箱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街上的路灯还亮着。
他昨晚几乎没睡,不是因为认床,纯是因为兴奋。
有种小时候春游前一天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每隔半小时就要爬起来看一眼闹钟的感觉。
原以为随着年龄增长会消退,结果还是这样。
机场里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大部分都闭着眼睛补觉,行李箱靠在腿边,背包抱在怀里,像一群被连根拔起的植物,根系还裹着原地的泥土,却不得不开始适应新的环境。
林遐坐在一边,行李箱已经办理完托运了,现在就剩一个背包在身上。
他把四十升的登山包放在腿上,拉开拉链又检查了一遍——相机、相机包、三脚架、手持稳定器、两个镜头、备用电池、储存卡、充电宝、身份证、机票。一样不少。
这趟旅行林遐从年初就开始规划了,护照大小的笔记本上写满了攻略,最初的线条已经被覆盖得看不清了。
他本来约了钱杰一起去,钱杰当时拍着胸脯说“包没问题的”,结果四月中旬他老婆查出来怀孕,钱杰像小学生在跟老师解释为什么没系红领巾一样,在电话里反复抱歉,声音里带着窘迫和尚未平复的激动。
林遐也不是不讲理的人,直接转过去六百六十六,把这当作身为干爹的祝福了。
…
登机的广播响了。
林遐站起来,把背包甩到肩上,排在队伍中间。
前面是一对带小孩的夫妻,小孩大概三四岁,手里攥着一个恐龙玩具,嘴里发出“嗷呜嗷呜”的叫声,被爸爸抱在怀里还在扭来扭去。
后面是两个穿同款卫衣的女生,看起来像闺蜜,正凑在一起低头看手机,其中一个突然笑出声来,另一个赶紧捂住她的嘴,两个人对视一眼,又笑了。
林遐就站在她们后面,耳机里放的是一首他小时候常听的歌,旋律舒缓,像一条不知道流向哪里的小河。
他选的是靠窗的位置,这是林遐坐飞机的固定习惯。
因为起飞那一刻,身体被加速度压在座椅上的感觉,加上窗外地面倾斜、建筑缩小、城市变成电路板的过程,让林遐觉得自己在短暂地脱离地心引力。
这种脱离感是有期限的,他知道飞机最终会落地,但正是因为有期限,才显得珍贵,像所有美好的东西一样。
旁边有人坐下来了。
林遐没有看他,他的注意力在窗外,一架飞机正在他的注目礼下起飞,机翼在阳光下闪着银白色的光,像一把被抛向空中的刀,越飞越高,直到变成一粒看不清的亮点,消失在云层里。
飞机开始滑行的时候,林遐把遮光板推到了最上面,整个舷窗都露了出来。
阳光毫无遮拦地涌进来,落在他脸上,像一束追光灯打在主角身上,吸引着观众的目光。
舷窗外面的世界从灰蓝色的天空变成了像棉花田一样的云层。
彻底进入平流层之后,窗外只剩下一片无边无际的蓝,没有一丝杂质,像一块被蓝色油漆清洗过的画布。
林遐第一次坐飞机是大一的春天,学校提供机酒,助力他们参加国家比赛。
在此之前他只能在地上,透过筒子楼四四方方的天,看着空中被飞机画下的白线。
每次写完作业,他就会跑去阳台看天,看云慢悠悠地飘荡,从白色变成金色,再变成紫色,最后被黑夜一口一口吃掉。
如果在小学六年级前问林遐他的梦想是什么,林遐一定会说他想变成一朵云。
因为他觉得云是世界上最自由的东西,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用跟任何人打招呼,风来了就走,风停了也没关系,停在哪里就在哪里待着,待够了再走。
林遐那时候就在想,如果有一天他也能这样就好了。
……
林遐不知道旁边的人正在看他。
穆阳感觉眼前泛起一阵细碎的白影,这才意识到自己在看林遐的。
一开始只是余光扫到一团黑色的影子,那个人穿着黑色T恤靠在窗边,额头抵着窗框,晨光落在他侧脸上。
穆阳当时正在回消息,手指在屏幕上划得飞快,回复室友的消息“你回来能帮我背点土不”“想的那么美呢”。
接着余光里的那团黑色影子动了,他下意识地抬起头,看到了林遐的侧脸。
眉骨高而利落,像一道被风蚀过的山脊,从眉心向两侧缓缓倾斜,在眼窝处投下一小片阴影。
鼻梁笔直,从眉心到鼻尖是一条几乎没有弧度的直线,硬朗却不显凶狠。
嘴唇微微抿着,唇珠在光下泛着一层湿润的光泽,像一颗被雨水打湿的樱桃。
都说一白遮千丑,这个人的皮肤一点也算不上白,但这并不是他的缺点,反而像被阳光和风共同浸润过的蜜,让整个人的形象如同常年在草原奔驰的野马。
野性,俊朗。
穆阳把手机锁屏,屏幕黑下去的那一瞬间,他看到了自己的脸映在黑色的玻璃上——好普通,没有任何一个部位可以被单独拎出来夸一句“好看”。
他不是一个会在意外貌的人,作为一个地质专业的学生,他更在意的是岩石的层理、河流的走向、山脉的褶皱,而不是人类这张薄薄的皮囊。
但此刻,他的灵魂栖居在这张皮囊里,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这人好好看,是不是明星?
穆阳收回目光,低下头,把棒球帽的帽檐往下压了压,耳根有一点发热。
他不确定自己刚才是不是看得太久了,旁边这个人有没有注意到自己,他决定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
飞机降落丽江三义机场的时候,窗外的云层终于散了。
云省的山和京市周围的山不一样,京市的山是敦实的,像一个个蹲着的老人,而这里的山是陡峭的,像一把把被插进地里的刀。
山顶上覆盖着一层浓厚的绿色,山体的褶皱里藏着一条条银白色的溪流,从高处往下看,像一幅被人用绿线和银丝织出的挂毯。
林遐把相机举到舷窗旁边,对着窗外按了几张。
机身微微倾斜的时候,阳光正好从云层的缝隙里漏下来,在群山之间投下一道道金色的光柱,像从天上垂下来的梯子,不知道是在邀请谁爬上一观,还是让谁爬下来的。
下了飞机,林遐拖着行李箱走出航站楼,丽市五月的阳光比他预想的还要烈,晒在皮肤上像被一层看不见的火苗舔着。
他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天空,蓝得像被谁用滤镜调过,一丝云都没有,干净得不像真的。
他把墨镜从背包侧袋里抽出来戴上,世界瞬间暗了一个色号。
事先订好的客栈在束河古镇,比大研古城安静一些,没有那么多的游客和商业气息。
客栈的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皮肤被高原的阳光晒成一种健康的小麦色,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细细的纹路,但那种纹路不难看,反而让人下意识地产生亲近感。
她帮林遐办了入住,提着他的行李箱上了二楼,推开房门的时候,一股淡淡的檀香味从房间里飘出来,混着木头和阳光的味道。
房间不大,但很干净,木质的家具,白色的床单,窗户正对着一个种满了不知名花草的小院子,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木地板上框处一个方方正正的明亮区域。
林遐把背包放下,把相机拿出来挂在脖子上,对着窗外拍了一张,又对着房间里那盏手工编织的吊灯拍了一张,然后站在窗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空气里有一股很难形容的味道,像有人在他鼻腔里撒了一把薄荷,还带着植物在阳光下进行光合作用时释放出来的氧气。
下午的时候,林遐背着相机出了门。
古城里的游客比他预想的要多,石板路上挤满了人,两旁的店铺门口挂着各色各样的招牌,卖银器的,卖鲜花饼的、卖手鼓的,音乐声、叫卖声、游客的交谈声搅在一起。
林遐不觉得吵,他很喜欢这种热闹的氛围,只是满街的人头也会带来苦恼,林遐不得不举着相机走路,以免相机被拥挤的的人群碰坏。
林遐没有在这些店铺门口停留,他的计划是从四方街往西走个半小时,目标是狮子山上的万古楼,能从高处俯瞰整座古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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