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霆琛的手指在那块凹陷上停了一下,指腹轻轻按下去,触到了枕头芯里有什么硬硬的东西。他把手伸进去,掏出来——是一枚顶针。黄铜的,旧得发暗,上面布满细密的划痕,边缘有一处被重物砸过的凹痕。这枚顶针是林小满第一次反抗他时,死也不肯松手的那枚。是奶奶留给他唯一的遗物。他逃跑的时候带了这枚顶针去墓园,和奶奶磕了三个头,却没有把它埋进土里,而是又把它带回来了。为什么没有埋掉?他在想什么?
陆霆琛握着那枚顶针看了很久。然后他把顶针翻过来,看到内壁刻着两个极小的、歪歪扭扭的字——“小满”。大概是哪个识字不多的人,在很久很久以前,用钢针一点一点刻上去的。他把顶针攥在掌心里,硌得掌骨发疼,但最疼的不是手掌。他终于明白了:那个人把这枚顶针留在枕头芯里,把日记本和碎照片压在枕头底下,不是忘了带。他把这些最珍贵的东西都留下了,因为他怕在路上弄丢。他宁愿自己什么都没有,也要让这些东西安安全全地待在这里。他以为他还会回来。
陆霆琛把顶针放进口袋里,继续翻。枕头底下压着一本日记本,他上次已经看过了,这次又翻开来看。他从头到尾一页一页地看,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像是要把每一个笔画都印进脑子里。有他煮咖啡被烫伤那天的记录——“掌心的水泡破了,用冷水冲了冲,疼,但能忍”;有他被锁在储藏室里听着琴声那天的记录——“他在弹钢琴,很好听。我不知道那首曲子叫什么,但他弹的时候好像很难过。原来他也会难过”;有他跪碎玻璃那天的记录——“膝盖里夹出十七片碎玻璃,王妈给了碘伏”;有他被酒会冷眼旁观那天的记录——“他看到了,他转过了头”。
每一篇都和他有关。这个他以为低贱无能的、任他摆布的“工具”,用一本最廉价的笔记本,记录了他半年多来所有的疼痛、隐忍和破碎的暗恋。而他——他从来没有认真看过这个人一眼,从来没有问过他膝盖疼不疼、手抖不抖、夜里会不会做噩梦。他给他的全是疼。他欠他的,每一页纸上都记着,记得清清楚楚。
他把日记本合上,忽然看到了封底内侧的一行字。很小,用铅笔写的,快要被橡皮擦掉了。他把日记本凑到应急灯下仔细辨认,然后整个人僵住了。
“如果有下辈子,我想做一朵云。”
陆霆琛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应急灯的电池快耗尽了,灯光开始闪烁,把那行小字照得忽明忽暗。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他从来没有问过林小满想要什么。他以为他给了他钱,给了他住的地方,给了他“工作”,他就该感恩戴德了。可这个人想要的从来不是这些。这个人想要的是一朵云——可以自由自在地飘走,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用跪在雨里舔别人的鞋,不用在深夜的储藏室里听着别人的琴声偷偷哭。这么小的一个愿望,他没有给过。
他把日记本和顶针一起放进口袋里,站起来,环顾这间不到六平方的小屋。墙角的霉斑还在,台灯还是那么昏暗,铁架床上那条薄毯叠得整整齐齐,仿佛明天还要继续睡在这里。他弯腰走出地下室,在楼梯口站了一会儿,然后推开了厨房的门。王妈正在擦灶台,看到陆霆琛进来吓了一跳。王妈支支吾吾的,说她只是“看他太瘦了”,说“那孩子不容易”,说“他每天早上都第一个起来,扫雪的时候手冻得裂了口子也不吭声”。陆霆琛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垂下了眼睛。
他转身走出厨房,穿过客厅,推开通往花园的侧门。积雪已经化了大半,露出下面枯萎的草坪。那扇落地窗还在,玻璃擦得很亮——是林小满走之前擦的,连窗框缝隙里的水渍都吸得干干净净。他在这扇窗前把他按在玻璃上羞辱过,在这扇窗前对他说过“你连充气娃娃都不如”。他伸出手,掌心贴在那面冰冷的玻璃上,玻璃上还隐约映着他自己的脸——瘦了、胡茬青黑、眼窝深陷,和两周前那个不可一世的陆霆琛判若两人。
他站在落地窗前,看着花园里灰蒙蒙的冬夜,口袋里的顶针和日记本硌在他的掌心里。他忽然想起自己曾经问过沈明泽一句话:“你觉得我爱他吗?”当时他问得很轻蔑,像是在说一个荒谬的笑话。现在他想认真回答这个问题了。答案很简单——不是他爱不爱林小满,而是林小满已经渗透进了他生命里每一个他以为坚不可摧的角落。他喝的咖啡是林小满煮的,他穿的衬衫是林小满熨的,他睡的床单是林小满换的,他书房里的地板是林小满跪在地上擦的。这个人以最卑微的方式出现在他的生活里,然后以最决绝的方式离开,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窟窿。那个窟窿不是用钱能填上的,不是用另一个佣人能替代的,不是用威士忌能麻醉的。他终于意识到,这个被他称为“低贱无能任人摆布”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他世界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是林小满离不开他,是他离不开林小满。
他推开落地窗,走到花园里,站在那棵被雪压弯了枝头的桂花树下。这棵树下是他曾经罚林小满在零下好几度的夜里站了整整十个小时的地方。他把手从口袋里掏出来,看着掌心里那枚黄铜顶针,内壁那行歪歪扭扭的小字在月光下闪着微光。
“我欠你的,”他对着空气说,声音轻得几乎被风吹散,“我来还。不管你躲到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然后当着你的面,把欠你的都还清楚。”
他把顶针放回口袋,转身走进别墅。走廊里管家迎上来,要汇报明天的行程安排。陆霆琛打断了他。
“订机票。后天。去贵州。”
“那苏小姐那边——”
陆霆琛的脚步顿了一下。他沉默了几秒,然后继续往前走。
“我会处理。”他推开主卧的门,然后又停下来,“另外,帮我查一件事。那件白衬衫——他穿过的——我想找一件新的。一模一样的。”他走进房间,关上了门。那扇门没有再反锁。这是他半个月来,第一次在清醒的状态下主动走进卧室,而不是把自己泡在酒精和黑夜里。管家站在走廊里,看着那扇紧闭的门,微微叹了口气。他不知道后天之后会发生什么,但他知道一件事:那个人留下的窟窿,终于有人要去填了。
第44章 大山深处
大巴在蜿蜒的山路上颠簸了整整十个小时,途经无数个林小满叫不出名字的乡镇和村庄,终于在一个灰蒙蒙的清晨停在了贵州东南部某个自治州的县城客运站。
司机用方言吼了一嗓子“终点站到了”,车上仅剩的几个乘客揉着眼睛拎着蛇皮袋下车,林小满是最后一个。他扶着座椅靠背站起来,脚踝肿得脱不下鞋,膝盖因为长时间蜷缩而僵硬得打不了弯。
他在过道里站了好几秒,等那阵从脚底窜上来的刺痛退去,然后一瘸一拐地下了车。从最初的G县到换乘最后到M县,他已经辗转了好几个县城,才到现在这个叫不出名的县城,当地人以一种民族语言来称呼它,那是个林小满发不标准的一个音。他朝着更深的山区走去,他又换了三趟车——先是破旧的中巴,然后是带斗篷的农用三轮,最后是一辆顺路拉货的摩托车。
摩托车后座绑着两筐活鸡,鸡粪味混着汽油味熏得他直犯恶心,但他死死抓着后座支架,一声不吭。
司机是个五十多岁的苗族汉子,用带着浓重口音的普通话问他来这儿干啥,林小满说:“想找个地方住下来。”
其实林小满也不知道这是哪,一心只是想着要走远一点,再走远一点,也是下了死也不要被找的的决心,就辗转进了这里,一路上靠跟人聊天来决定下一个要去的地方。
三轮摩托最终把他卸在一个叫“石板村”的地方。村口有一棵巨大的榕树,树干粗得三个人都合抱不过来,树冠遮天蔽日,气根垂下来像一把把胡须。
一条青石板小路从树下蜿蜒进村,路两边是层层叠叠的吊脚楼,木头的墙壁被岁月熏成了深棕色,屋顶上长着青苔和几丛不知名的野草。远处是连绵不绝的青山,山腰上雾气缭绕,露出几块梯田,田里还没有春耕的迹象,只有水光在晨雾中若隐若现。
林小满站在村口那棵榕树下,背着那个装着两个馒头、一瓶水和一卷卫生纸的塑料袋,看着眼前的景象,整个人呆立了几分钟。这里和帝都是两个世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车水马龙,没有那个把他按在落地窗上羞辱的男人。
只有鸡鸣、鸟叫、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和远处偶尔传来的几声狗吠。他吸了吸鼻子,空气里有泥土、露水和柴火燃烧后的淡淡烟味,清新得几乎不真实。
他在村里转了一圈,问了几户人家有没有空房出租。石板村不大,消息传得很快,不到半小时就有人找上门来。来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妇人,穿着靛蓝色的苗族对襟衫,头上盘着高高的发髻,包着一块黑色的头帕。她站在榕树下打量了林小满好一阵子——这个灰头土脸、一瘸一拐、瘦得跟竹竿似的外乡少年,怎么看都不像是正经来找房子的。
“你从哪里来的?”
“帝都。”林小满答得很老实。
“帝都?”老妇人的眉头皱起来,“你一个帝都的娃娃,跑到我们这个山沟沟里来干什么?”
林小满沉默了一下,然后说了实话。他只说“家里出了点事,想来这里重新开始”。
老妇人盯着他看了好几秒,目光很利,但不凶,像是能透过他乱糟糟的头发和脏兮兮的衣服看到一个更本质的东西。她忽然伸出手,捏了捏林小满的手臂——太瘦了,几乎全是骨头。
“你多大?”
“二十四。”
“二十四?看着像十七。”她松开手,转身朝村尾走去,“跟我来。”
林小满一瘸一拐地跟在她后面。老妇人走得不快,但步子很稳,一边走一边用方言跟路过的村民打招呼,偶尔有人好奇地回头看他这个陌生的“外乡人”。她带他走到村尾一座独立的吊脚楼前。房子很小,只有一间堂屋和一间卧室,木头墙壁的缝隙里塞着干草,屋顶的瓦片有几处碎掉了,但整体还算完整,门口有一小块晒谷场,旁边堆着几捆干柴。吊脚楼下面养着一头猪,听到有人来,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
“这是我儿子的房子,”老妇人把门推开,一股尘封已久的霉味扑面而来,“他出去打工了,五六年没回来。你要是不嫌弃,先住着。”
林小满问她要多少租金。老妇人想了想说:“两百。一个月。”
两百块。林小满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在帝都,两百块连地下室一天都租不到。他把手伸进羽绒服内侧口袋里,摸出那沓越来越薄的钞票,数出两张皱巴巴的百元大钞,双手递给老妇人。老妇人接过钱,没数,直接塞进围裙口袋里,然后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她又停下来,回头看了他一眼。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90 首页 上一页 40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