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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批总裁的心尖逃犯小宝贝

作者:秋里风   状态:完结   时间:2026-08-11 21:00:01

  她没有尖叫,没有质问,没有歇斯底里。苏婉清是真正的名媛,名媛不会在未婚夫的书房里失态。她只是把茶几上歪倒的一只水晶杯扶正,把空酒瓶归拢到墙角,然后打开窗户,让冬夜的冷风吹进来,吹散满屋的酒气和那个廉价洗衣粉的气味。做完这一切,她站在窗前,背对着陆霆琛,声音和平常一样温柔得体。

  “霆琛,婚礼场地我选好了。巴厘岛那家酒店刚好有档期,三月中旬。你觉得怎么样?”

  陆霆琛没有回答。他靠在沙发上,眼睛闭着,呼吸粗重而均匀,似乎睡着了。苏婉清等了几秒钟,然后转过身来,看着他怀里那件白衬衫。她的目光很平静,嘴角甚至挂着那个一如既往的优雅微笑,但她攥着手袋的手指关节微微泛白。

  “没关系。”她走到沙发前,把芝士蛋糕放在茶几上,用手指轻轻理了理陆霆琛额前乱糟糟的头发。动作很温柔,很体贴,和一个完美的未婚妻一模一样。

  “婚礼的事不急。你什么时候准备好了,告诉我一声。”

  她直起身,拿起手袋,踩过高跟鞋留下的碎玻璃渣,一步一步走出书房。走廊里,她遇到了端着茶水上来的管家。她对他微微笑了一下,说“照顾好他”,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向大门。直到坐进那辆白色的玛莎拉蒂里,她才把手袋放在副驾驶上,双手握着方向盘,盯着挡风玻璃上的雨滴看了很久。车里的暖风开到最大,但她握着方向盘的手指依然在微微发抖。

  她是苏家的千金,是从小被众星捧月长大的天之骄女,是所有人眼里的完美新娘。她有一个英俊多金的未婚夫,有一场即将在巴厘岛举办的盛大婚礼,有一个人人艳羡的未来。而这一切,现在正被一件洗得发白的、廉价的、袖口磨起毛边的旧衬衫,一点一点地蚕食。她知道那件衬衫是谁的。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从那个佣人跪在她面前给她擦鞋的那一刻,从陆霆琛用手背试探他额头温度的那一刻,从陆霆琛说出“他不舒服,让他休息”的那一刻。她知道,但她什么都没说。因为她是苏婉清,她不需要和一条狗争。

  可现在,那条狗跑了,而她的未婚夫正抱着那条狗留下的旧衬衫,在黑暗里自言自语。她发动了车子,驶出别墅大门。后视镜里,那栋华丽的别墅在夜色中灯火通明,却像一个巨大的、正在慢慢腐烂的茧。而她的未婚夫就躺在那个茧的最深处,抱着不属于她的东西,做着不属于她的梦。

第42章 承认

  第八天,沈明泽又来了。这次他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了周鸿明。周鸿明是陆氏集团的第二大股东,也是陆霆琛父亲生前最信任的老部下,头发花白,年过六十,在陆家说话的分量比任何人都重。沈明泽知道自己一个人踹不开陆霆琛那扇又臭又硬的心门,但他相信周叔能。

  两人站在书房门口,管家在身后搓着手,满脸为难,低声说了句“陆先生交代过谁也不见”。沈明泽直接无视了他,抬手用力拍了三下门。里面没有回应。他又拍了几下,依然没有动静,只隐约听到一声酒瓶倒在地毯上的闷响。沈明泽和周鸿明对视一眼,然后他退后半步,抬脚,一记狠踹踹在门锁上。书房的门轰然弹开,浓烈的酒气混合着烟味和陈腐的空气扑面而来,呛得两人同时皱起了眉。

  房间里的景象比沈明泽上次来时更触目惊心。窗帘被扯掉了一半,歪歪斜斜地挂在窗帘杆上。书架上的书几乎全被扫到了地上,和碎玻璃、空酒瓶、揉成团的纸巾混在一起,铺了厚厚一层。沙发被推翻了,茶几腿朝上地倒在地上,墙角那只乾隆年间的青花瓷瓶碎成了四五片。而陆霆琛就瘫坐在那堆废墟正中央,背靠着翻倒的沙发,一条腿伸直,一条腿屈着。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沾满酒渍的灰色T恤,脚上只有一只拖鞋,另一只不知道踢到哪里去了。头发油腻地贴在额头上,脸上胡茬丛生,眼窝深深地凹陷下去,颧骨凸出,和两个星期前那个叱咤风云的陆氏总裁判若两人。

  他的手里还攥着那件白衬衫。衬衫已经很脏了,上面沾着酒渍、烟灰和不知名的污痕,但他把它攥在胸口,手指绞着布料,指节泛白。嘴里含混不清地念叨着什么,仔细听才能辨认出几个字——“……两千公里……你跑那么远……”。

  沈明泽大步走过去,一把揪住他的领口,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陆霆琛的后背撞在沙发边缘,闷哼了一声,浑浊的眼睛茫然地对上沈明泽暴怒的目光。沈明泽扬起手,一拳狠狠揍在他脸上。这一拳毫不留情,指骨撞在颧骨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陆霆琛的头被打得偏向一边,嘴角立刻渗出了血丝,整个人像断了线的木偶一样往侧面歪倒。

  “你他妈给我清醒一点!”沈明泽揪着他的领口把他重新拽起来,声音在空荡的书房里炸开,“你看看你现在什么样子!你还要把自己作践到什么时候?人跑了就去追啊!追不回来就认啊!你在这里喝酒抱着件破衬衫有什么用?它会替你把人追回来吗?!”

  陆霆琛没有还手。他抬起手,用手背慢慢擦了一下嘴角渗出的血丝,低头看着手背上那抹红色,忽然笑了一下。那声笑很轻很短,带着一种自暴自弃的苦涩,比哭还难听。

  “追?”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他恨我。他看我的眼神……他走之前看我的眼神,不是怕,是恨。是我第一次在他眼里看到那种东西——不是顺从,不是认命,是恨。”他停顿了一下,抬起布满血丝的眼睛看着沈明泽,“你说我怎么追。我把他当狗,当工具,当出气筒,我让他跪碎玻璃,我把他按在落地窗上羞辱,我当着他的面说他是连充气娃娃都不如的东西。现在他要走了,他跑了——你觉得他还会回来吗?”

  周鸿明沉默地看着这一切,把翻倒的椅子扶正,坐下来,双手放在膝盖上,苍老而锐利的眼睛静静地注视着瘫在地上的陆霆琛。

  “小陆,”他的声音很沉很稳,带着一种长辈特有的不可抗拒的威严,“你跟周叔说实话。你是不是爱上那个孩子了?”

  书房里安静了大约三秒钟。那三秒钟漫长得像三个世纪。陆霆琛抬起头,看着周鸿明,嘴唇动了动,但什么都没说出来。然后他低下头,手指收紧,把那件白衬衫攥得更紧了。衬衫的下摆被他绞得皱巴巴的,贴在胸口,像是在本能地抓紧最后一点和那个人有关的东西。

  “我不知道。”他的声音沙哑而破碎,“他只是一个佣人……他甚至是个男人。他不会弹钢琴,不会说场面话,穿来穿去就那两件洗得发白的衣服,身上永远有股廉价洗衣粉的味道。他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被打了也不吭声,被欺负了也不告状,就那么忍着,忍得让人想把他撕碎了看看里面到底装着什么,怎么都那样了还不喊疼。”

  他停下来,闭上眼睛,两行眼泪从他深陷的眼窝里无声地滑落,沿着沾满酒渍的脸颊滚到下巴,滴在那件白衬衫上,洇出两小块深色的水痕。

  “可是他走了以后……我发现我不会过日子了。没有人五点起来扫院子我会觉得奇怪,没有人煮八十五度的咖啡我会觉得不对,没有人站在玄关右边低着头跟我说‘您回来了’我会觉得这个房子是空的。我以为我离不开的是一种习惯,一个工具,一个随叫随到的出气筒。可周叔——”他的声音忽然哽咽了,像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里,他用拳头抵着自己的额头,指关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我是真的……我他妈是真的……”

  他说不下去了。最后那半句话碎在了喉咙里,变成了一声压抑的、类似呜咽的喘息。眼泪混着嘴角未干的血丝顺着指缝淌下来,滴在那件被他攥了整整八天的白衬衫上。沈明泽松开了揪着他领口的手,退后一步,和周鸿明交换了一个眼神。周鸿明的眼中没有意外,只有一种沉沉的、意料之中的了然。

  周鸿明站起来,走到陆霆琛面前,弯腰捡起滚落在地毯上的那只威士忌酒瓶,放在桌上。然后他伸出手,拍了拍陆霆琛的肩膀,手掌很厚很暖,像父亲的手。

  “那就去找他。不就是一个男人吗,你陆霆琛什么时候怕过?你当年二十三岁接手陆氏,多少人等着看你的笑话,你把那些人一个一个都打趴下了。现在你三十岁了,反倒怕起来了?怕他不原谅你?怕他不回来?怕又怎么样,怕也得去。自己造的孽自己去还。认错不丢人,丢人的是知道自己错了还死撑着。”

  陆霆琛抬起头看着周鸿明。眼泪还在流,但他没有去擦,就任它们挂在脸上。他这辈子几乎没有在任何人面前哭过,现在也不想破这个例,可情绪这种东西是最不听话的——越是想控制,越是控制不住。他慢慢松开怀里那件已经被攥得变形了的白衬衫,把它小心翼翼地叠好,放在沙发扶手上,按了按衣角,抚平褶皱,然后扶着翻倒的沙发试图站起来。腿因为长时间蜷缩而发麻,踉跄了一下,沈明泽下意识地伸手去扶,但陆霆琛摆了摆手,示意不用。他扶着墙一步一步走出书房,穿过走廊,推开大门,站在台阶上。裹着雪粒的北风像刀子一样割在他脸上,他深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然后缓缓吐出来。当他转过身来时,周鸿明看到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正在重新凝聚。

  “周叔,”他说,“帮我订去贵州的机票。”

第43章 他的价值

  决定去贵州的那个夜晚,陆霆琛没有喝酒。

  这是半个月来的头一次。管家看到他空着手从书房里走出来的时候,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陆霆琛换了一身干净的家居服,胡子刮了,头发也洗了,虽然眼窝还是深陷的,颧骨还是凸出的,但那双眼睛里那种浑浊的、自暴自弃的东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默的、近乎偏执的专注。

  他没有回主卧。他去了地下室。管家举着一盏应急灯在前面引路,陆霆琛弯腰穿过低矮的门洞,第二次走进了那间不到六平方的小屋。第一次他来的时候是愤怒的,目光扫过铁架床、霉斑和破旧的台灯,满脑子都是“他居然敢跑”。这一次他来,是来找东西的。不是找证据,不是找线索,是找那个人留下的、他之前从来没有正眼看过的痕迹。

  他在铁架床边坐下来。床很小,他的膝盖几乎顶到了对面的墙壁。他伸手按了按床垫——硬得硌手,弹簧已经塌了,睡上去大概和睡地板没什么区别。他想起自己每次把林小满按在主卧那张柔软的大床上时,那个人的身体总是僵硬的,脊背绷得直直的,像是躺在一块钉板上。后来他才知道,那是因为他的床太软了,软得让一个睡惯了硬板床的人无所适从。那时候他觉得这种拘谨很好笑,现在想起来,只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堵着。

  他把枕头翻过来。枕套洗得很干净,但布料已经磨得起了毛球,中央有一小块凹陷——那是每天晚上把头枕上去的位置。凹陷的周围有几道淡淡的、被反复搓洗过的水渍痕迹。林小满趴在这个位置上无声地哭过不知道多少次。被他说“连充气娃娃都不如”的那个晚上,被他在酒会上冷眼旁观的那个晚上,被关在储藏室里听着琴声和苏婉清笑声的那个晚上——每一次哭都不敢出声,只能把脸埋在枕头里,让眼泪浸湿枕套,第二天再偷偷用冷水搓干净。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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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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