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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悬在半空中,想去搭林小满的肩膀,又不敢落下去。
林小满猛地抬起头,泪水模糊的脸上浮现出一个凄厉的笑容。
“喜欢?”他重复这两个字,像是听到了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陆霆琛,你说你喜欢我?你让我跪在你脚下的时候怎么不说喜欢?你把我按在落地窗上的时候怎么不说喜欢?你叫我别用廉价感情恶心你的时候怎么不说喜欢?”
他一连串的话像机关枪一样扫射出去,每一个字都带着血,每一句话都让陆霆琛的脸色白一分。
“你那时候不说喜欢,现在追了两千公里跑过来跟我说喜欢?”林小满站起身来,用袖子狠狠擦了一把眼泪,声音沙哑却越来越坚定,“你喜欢的不是我。你喜欢的是那个对你言听计从、跪在你面前连哭都不敢哭的林小满。你喜欢的是那个永远围着你转、任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林小满。”
陆霆琛看着林小满,第一次觉得手足无措。
林小满转身继续往下走,背影很快消失在竹林的阴影里。
陆霆琛站在原地,这个在谈判桌上翻云覆雨、一句话就能决定别人生死的男人,此刻站在这荒山的泥地里,嘴唇张了张,又闭上,再张开——像一条被潮水冲上岸的鱼,拼命呼吸却发不出声音。
他看着那只被他拒绝过的手,忽然觉得这只手很陌生。
这只手曾经签过几十亿的合同,曾经握着钢笔在收购协议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曾经端着威士忌冷眼旁观那些竞争对手在自己的压力下溃不成军。
但今天它被人甩开了。被一个曾经跪在他脚下、任他摆布、连哭都不敢出声的少年甩开了。而他——他连还手的资格都没有。
林小满光着脚走到半山腰,终于找到了那只陷在泥坑里的解放鞋。
他蹲下来,把鞋从泥里拔出来,在旁边的岩石上磕掉泥巴,然后套在血迹斑斑的脚上。
鞋带断了,他就把鞋帮子踩在脚下当拖鞋穿,一步一步走到山脚的小溪边。他坐在溪边的石头上,把那只伤脚浸进凉丝丝的溪水里,血水被溪水冲走,脚底的伤口在冷水的刺激下疼得他呲了呲牙。
他靠着溪边的石头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陆霆琛刚才那句话——“对不起”。
他说这三个字的时候,语气不是高高在上的,不是施舍的,是沙哑的、急促的、近乎恳求的。
林小满睁开眼,低头看着自己锁骨上从高领衫领口露出半截的旧牙印,又想起了陆霆琛今天站在竹林里满身泥泞、眼窝深陷的模样。
他瘦了,比以前更瘦,颧骨都凸出来了。
他没有戴婚戒,无名指上还是那枚银色的尾戒,没有换成和苏婉清的对戒。也许他真的取消了婚约,也许他真的后悔了,也许那三个字是真心的。
但那又怎样?和他林小满有什么关系?
他不能因为一句“对不起”就忘了那些痛。他不能因为那个男人追了两千公里就原谅他。
他不能因为他说“你的脚在流血”就心软。他在这座山里好不容易重建起来的一切——那间漏风的小屋,那块刚插了秧的梯田,那些叫他“小满哥哥”的孩子,那些在噩梦里也舍不得松开的竹篾——这一切都是他自己拼了命换来的。他不能因为那个人突然出现,就把这一切都拱手交出去。
他把脚从溪水里抬起来,撕了衣角的一块布把脚底简单包扎了一下,然后站起来,朝石板村的方向走去。
那天深夜,陆霆琛一个人坐在榕树下,手里攥着那枚黄铜顶针,指腹反复摩挲着内壁那行歪歪扭扭的小字。
他不知道一个人坐了多久,只知道自己不敢去敲那扇吊脚楼的门。
他从来什么都不怕,不怕对手,不怕算计,不怕破产重组。但此刻他坐在榕树下,怕一扇门。
一扇这辈子从没想过会敲不开的门,更怕敲开之后看到的是那个人冰冷而空洞的眼神。他在心里把今天在竹林里那些话全都推翻了一百遍。他应该说“我欠你的”,应该跪下来请求原谅。可他什么都没说对。
追了两千公里,见到人之后只说了句最没用的“对不起”。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但他知道他不会再让林小满走了。
做到这一点实在是太难了,他陆霆琛做不到!
第55章 不想走了
山上的追逐结束后,陆霆琛没有离开石板村。他以“深入考察竹编产业”为由,让助理把原定三天的行程改成了“待定”,谁也不知道这个“待定”要待多久。
助理不敢多问,只是默默把之后所有的会议都改成了线上,并购案的谈判推给了副总,就连董事会那边也只含糊地说了句“陆总在贵州考察,归期未定”。
没人知道陆氏集团的总裁为什么忽然对一个连导航都找不到的贫困村产生了如此浓厚的兴趣,只有司机小周和管家在电话里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沉默。
陆霆琛住在镇上的招待所里,条件比帝都差了一万倍——热水时有时无,床板硬得像他别墅地下室那张铁架床,隔音差得隔壁打呼噜都听得一清二楚。
但他没有抱怨过一句。每天早上六点准时出现在石板村村口,比村里打鸣的公鸡还准时。
他不堵门,不拦路,不强迫林小满跟他说话,只是不远不近地跟着,像一道沉默的、甩不掉的影子。
林小满去莫爷爷的木屋编竹筐,他就搬个小板凳坐在木屋外面的榕树下处理工作邮件;林小满去梯田里拔草,他就站在田埂上远远看着,风把他几万块的西装吹得皱皱巴巴;林小满去村口给孩子们上课,他就靠在榕树干上,拿出手机假装在看财报,屏幕上的数字一行都没入眼。
孩子们很快就注意到了这个奇怪的大叔。他们叽叽喳喳地议论着他是谁,为什么每天都站在榕树下偷看小满哥哥,是不是坏人。
陆霆琛不解释,也不靠近,只是沉默地站在孩子们的安全距离之外,不打扰,不靠近,不离开。
有一次一个胆大的小男孩跑到他面前仰着头问“你认识小满哥哥吗”,
陆霆琛低低地应了一声“认识”,语气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像是想多说两句,又怕说多了吓到孩子。
男孩又问他是不是来找小满哥哥的,陆霆琛沉默了一瞬,然后点点头。男孩盯着他看了好几秒,忽然大声宣布:
“那你肯定是做错了事,来道歉的。小满哥哥说,做错了事的人要站在榕树下反省,反省好了才配跟他说话!”
陆霆琛低下头,看着自己那双沾满泥土的皮鞋,嘴角浮起一个苦涩的弧度。
他忽然觉得这孩子说得对——追了这么远的路,他还没正经地道过一次歉,真正意义上的、跪下来的道歉。
这天傍晚,山里的春雷来得毫无征兆。刚才还是晴天,转眼间乌云就从山脊后面翻涌上来,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砸下来,把整个石板村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的雨幕中。
村民们扛着锄头四散跑回家收衣裳,陆霆琛也从榕树下站起来。但他没有离开,而是转身朝林小满那座吊脚楼的方向走去。
吊脚楼里,林小满正在手忙脚乱地往屋里搬柴火。
暴雨来得太快,他堆在门口的干柴还有一半没搬进去,豆大的雨点砸在柴火上,溅起细碎的水花。
他弯着腰,一捆一捆地往堂屋里运,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浇透了大半。
然后他听到了一阵脚步声,和雨声混在一起,急促而沉重。他直起腰,看到大雨里出现了一个人影。
那个人没有打伞,浑身湿透,西装被浇得像一块破抹布,头发贴在额头上,雨水顺着下颌往下淌。但他站在暴雨里,像一尊生了根的石像,一动不动的。
“你来干什么。”林小满的声音被雨声压得很低。
陆霆琛站在雨里,看着他。嗓子眼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这张嘴在商场上说过无数漂亮话,现在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他想说“我来还你那双鞋”,
想说“我来帮你搬柴火”,
想说“我睡不着,怕你又跑了”。
但这些话没有一个字够得上他想表达的东西。最后他开口,声音嘶哑而颤抖,像是从胸腔最深处一点一点挤出来的。
“我错了。”
雨声很大,把这两个字砸得支离破碎,但陆霆琛又说了一遍,更大声,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我错了!我不该把你当工具,不该把你当狗,不该让你跪在碎玻璃上,不该把你锁在储藏室里,不该让你淋冷水,不该在酒会上看着你被人欺负还转身离开,不该欺负你,强迫你——我全都错了!”
他说到最后,声音已经有些哽咽了。
雨水灌进他的嘴里,呛得他咳了一声,但他没有停。这辈子他从来没有一次性说过这么多“对不起”的同义词,从来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把自己的错误一条一条地列出来,像在宣读一份写满了罪孽的清单。
“我知道这三个字不值钱,我知道我欠你的不止这三个字。但我想不到别的了——我想不到别的办法让你停下来听我说一句话。”他的声音被雨声切割得断断续续,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跟我回家。不是回帝都那个家——那个房子不算家。你想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你想住石板村,我就在这里给你盖房子。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只要你还愿意让我待在你旁边——我不求你原谅我,你可以一直恨我,但让我待在你旁边。让我把欠你的,一点一点还回来。”
林小满站在门槛上,一动不动。他的眼眶红了,捧着柴火的手指攥得发白,柴火粗糙的树皮硌在他的掌心里,和他在陆家攥着抹布跪在地上擦地板时一样疼。
他看着眼前这个跪在暴雨里、浑身浇透、尊严全无的男人,心里那堵墙开始出现裂缝。
“我不需要你为我做任何事。”他艰难地从喉咙里挤出声音,每一个字都像在割自己,“你走吧,别再来找我了。”
陆霆琛没有走。他跪在原地,雨水顺着他的头发往下淌,流过他深陷的眼窝,流过他青黑的胡茬,流过他攥紧的拳头。
他跪在泥水里,像极了那个雨夜里跪在自己面前求他救救奶奶的林小满。只是现在跪着的人换成了他。
他曾经把脚踩在那个少年的肩头,让他舔干净皮鞋上的泥水。
现在他自己跪在泥里,浑身湿透,狼狈不堪,用最卑微的姿态向那个曾经被他踩在脚下的人乞求原谅。
“我不走。”他说,声音沙哑而坚定,“你不让我起来,我就不起来。”
林小满没有说话。他转过身,把柴火放到堂屋里,然后靠在门板后面,慢慢地滑坐到地上。外面暴雨如注,那个他曾经跪过无数次的男人,此刻正跪在他的门前,被同样的大雨浇得浑身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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