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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悯之心底却也漾起了涟漪。 【李怀瑾真的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他的配得感很强,他很自信,很阳光,很明媚,也很温柔。并不同于自己淋过雨,所以要给别人撑一把伞。李怀瑾的温柔是哪怕他没有淋过雨,也要给别人撑一把伞。 本系列的男嘉宾们,人生中多少都有些苦难。霍悯之的苦难我们暂且不知,但乱世里出生的兵卒,又怎么可能一帆风顺? 李怀瑾的童年也很苦,很难。 可他没有被苦难改变,他依旧坚韧不拔,依旧是不会蒙尘的太阳。 依旧熠熠生辉。 李怀瑾的个人魅力足以折服任何人,面对这样的人没有人会不心动。 即使在最初,霍悯之厌恶他不喜他。可后来,霍悯之还是跪倒在他的衣袍下,与他人一同山呼万岁。】 李从瑜觉得自己找到了知音。 他暗暗激动握拳,赞同天幕此时的所言所语。 没错,皇兄就是这样的人! 他的童年很幸福,哪怕是在此时回想起来,也幸福的不得了。从小到大除了药,李从瑜没吃过什么苦。虽然有时会被被兄弟们欺负,但皇兄也不会坐视他不管。 几乎每次,在他被欺负的第二日,那个欺负他的皇子就会来寻他道歉。李从瑜知道,是皇兄让他们来找自己道歉的,也不知皇兄怎样做到。但久而久之,那些皇子也不再敢欺负他,甚至会主动带他玩。 李从瑜是在皇兄的臂膀下活着的。 皇兄就像大大的鲲鹏,展翅庇佑着李从瑜。 李从瑜也很喜欢他的皇兄。 他的皇兄真的待他很好很好,哪怕李从瑜已经长大,不再如曾经那般病弱,也见过了很多很多的人,但从没有人像皇兄一样,无条件的庇护他,无条件的待他好。 想着想着,李从瑜的眼眶又有些酸了。 他看向李怀瑾,李怀瑾正望着天幕。 日光洒落,为天子分明的侧颜临上金边。 “皇兄……” 李从瑜小声唤道,李怀瑾侧目看来,微微一笑:“怎么了,从瑜。” 【为李怀瑾着迷,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哪怕是曾经的霍悯之也这样认为。 哪怕曾经的他不喜李怀瑾,哪怕曾经的他厌恶李怀瑾,他也依旧认为李怀瑾很有魅力。元兴十七年时,霍悯之曾做诗,感叹自己梦到了仙人,被仙人垂怜,三生有幸。现代分析,大多认为是仙人指代的是李怀瑾。 所以,在史学家公认仍与李怀瑾不同路的时候。 霍悯之,你梦到什么了?】 李怀瑾:“……” 霍悯之:“……” 李怀瑾笑了笑:“天幕促狭。” 李从瑜倒是有些羡慕。 虽然皇兄就在身边,但……他也想梦一梦皇兄。 【不过文帝陛下的魅力实在太大,也不能怪谁。而自李怀瑾十七岁始,霍悯之就彻底跪在了他的衣摆下。 十七岁,距离李怀瑾登基不过一年。在那一年里,自长安霍府的信源源不断送往边关。霍悯之替李怀瑾拉拢着他的同僚,霍悯之也替李怀瑾铺着踏往帝位的路。 那时,他只是枢密使,而不是节制天下兵马的太尉。 他能做的事不多,却也竭尽所能做到了自己的最好。】 李怀瑾沉吟片刻。 若霍悯之早些是太尉便好了。 他毫无心理负担地想着。曾经的太尉性情桀骜,自视为太祖独臣直臣。李怀瑾毫不怀疑,自己若主动拉拢他,第二日便会被告上天子御案。于是他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对他帮助没有那么大的霍悯之。 若霍悯之早日走上太尉之位,他就不需要退而求其次,更不需要委屈自己,忍耐太尉这么久。 ------- 作者有话说:谢谢宝宝们的地雷和营养液~
第34章 故土 【李怀瑾也没有辜负他。 文帝曾允诺霍悯之, 待来日登上帝位,必偏宠他。 这份偏宠从不是空头支票,更不只是说说而已的戏言。李怀瑾的确做到了他的偏宠。 太尉, 位列三公, 掌天下军政。 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位置, 何况那时的李怀瑾刚刚诛杀了一位意图谋逆的太尉。帝王多疑是寻常,而前人的罪孽又未尝不会影响后来者。可即使这般多疑,李怀瑾还是没有疑心霍悯之——他将太尉之位, 给予了那时仅有二十九岁的霍悯之。】 微微抬起下巴。日光闪烁间, 霍悯之的眉眼张扬。 天子的信任,一向是他引以为傲的存在。 陛下必然信任他。纵使他不比顾何惟,于陛下相识于微末。纵使他不似薛缭, 得陛下救赎。纵使他也不如沈显,曾与陛下相知相伴。 可陛下依旧信他爱他,待他与旁人不同。 太尉手握军政大权, 文臣亦可居之。这无疑是块令人眼红的大肉,朝臣那时皆劝谏陛下,欲要陛下将太尉之位给予位高权重的老臣。 可陛下没有选择他们。 天幕说, 陛下厌恶老臣,霍悯之听得清楚。但无论陛下的本心如何, 陛下的本意如何,霍悯之都不在乎。他只看到陛下没有选择前仆后继的重臣,而是选择了他。 选择了霍悯之。 偏宠是一个很空泛的概念。于帝王而言,分享御膳是偏宠,抵足而眠也是偏宠,甚至在朝中赞誉其几句亦是偏宠。可陛下却没有选择这样偏宠他,而是选择给予他切实的权利。 能握在手中的, 才是最好的。 这是霍悯之信奉的道理。握在手中的刀剑能让他杀死敌人,握在掌心的权利能让他切实的碾碎障碍,握在手中的钱币能让他得到好的生活,养活自己与胞弟。 只有能握在手中的,才是最好的。 而陛下给予了他最大的权力,令他也走到了升无可升的地步。 【廿九岁的太尉,几乎是亘古未有的存在。 可李怀瑾信任年轻的朝臣,也信任霍悯之。他信任这只有二十九岁的年轻人,能坐好太尉的位置。 霍悯之也不负他所望。 其在位期间,大昭共发起了数十次对外战争,无一大胜而归。纵使这并非尽是霍悯之的功劳,他亲自领兵也不过十余次,更多是其余大将在亲身征战。但比起大昭曾经的屡战屡败,若说这不是霍太尉的功绩,也不可能。】 数十次……对外战争? 孔克己笔尖一顿,他缓缓看向天幕,缓缓看向天幕展现的沙场兵戈。 他到底还是无法接受征战。 虽不致迂腐到认为战争即为不义,但孔克己依旧认为征战劳民伤财,于天下安定不利。 孔克己已在准备请辞。 在听过沈显的篇章后,孔克己才发现自己曾经的眼界是多么狭小。教化本就是天下的事,本就是有利于天下万民的事。沈显既然能教化外夷,他又不比沈显差在哪里,唯一差的大抵就是四夷当下仍是外敌,他不好踏入其国境。 但也无妨。 贫苦的,读不起书的,识不起字的人依旧有很多。 当下能入科举的,依旧没有真正的贫苦人家。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依旧只是一场美梦。 孔克己不要做梦,孔克己要真实。 他要去开民智,要以自己的方式安天下。 纵使他无法救每一个人,纵使他无法教每一个人,他也要尽自己的努力,尽可能的为未来的太平天下出一份力。 孔克己闭了闭眼,长长吐出一口气。 如此,也算不辜负自己,不辜负古之圣贤。 【太尉要做的事并不少,何况霍悯之这样年轻,又这样勇武,也不可能永远不上战场。 因此,霍悯之既要与兵部负责后勤统筹,也要在前线征战,都是劳心劳力的工作。所以这样打了十几次,在彻底收复燕云十六州与辽东后,他就不再征战。 而那时,他的胞弟霍暃也已经长成。】 提起霍暃,李怀瑾的心情也好了些。他弯唇笑道:“霍小郎君倒是个好的。” 李从瑜一愣,看向李怀瑾:“皇兄已见过了?” 李怀瑾微微颔首:“前几月便见过了,皇兄给他封了个昭武副尉,此时已在益津关了。” “哇……”李从瑜感叹道:“初封便是昭武副尉吗?皇兄竟如此欣赏他!” “所以说,霍小郎君是个好的。”李怀瑾笑着,微微颔首:“他与薛指挥使对武,生生打了近两刻钟才落下风。虽然落了下风没多久便输了,但也足以见他的武才。” “天呐。”李从瑜小声:“居然与薛指挥使打了两刻钟……” 虽然很喜欢指挥使这个官位,但李从瑜其实有些怕薛缭,他总觉得薛缭阴测测的。但是又不好明言,毕竟薛缭是皇兄近臣,也没对他有什么不好。 可是一听到霍暃与薛缭打了两刻钟,他还是觉得霍暃很英雄,很有男子气概——纵使他从未见过霍暃。 好样的霍暃!就这样狠狠的与薛指挥使互殴吧! 李从瑜暗暗捏了捏拳。 【霍暃的功绩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但我们还是到他的篇章再细说。总而言之,霍家一门两将星,也算是昭文朝一大景观。 而霍悯之最大的功绩,无疑是收复燕云十六州。 那时,燕云十六州已遗失百年。汉人尽作胡儿语,却向城头骂汉人,这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甚至事实上,北狄的部队也有不少汉人,可他们侵扰大昭边境,劫掠大昭粮草。百年之久,他们说的是胡语,从的是胡俗,穿的是胡袍。 他们早已忘却了故乡,忘却了长安。】 燕云十六州的重要性,大昭众臣心知肚明。 没有燕云十六州,中原也不过是夷狄的跑马场。 太祖迫切的想要收回燕云十六州,可是操之过急,反倒死在了征战的路上。李怀瑾无疑也想要收回燕云十六州,但他清楚,当下的大昭经不起任何波澜,经不起新的战争。 战争需要动员全国上下万千百姓。 可是太祖时期,他们已经打了太多太多的仗,死了太多太多的儿郎。家家挂白绸,家家着素衣,而每到清明时节,哪怕是长安城中都会下起银白的纸钱雪。 他们已经死去太多人了,而新的战争,就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李怀瑾不想做第二个秦二世,也不想做第二个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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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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