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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为逃到两千公里外的深山就能摘掉这个标记,可他错了。它像奴隶身上的烙印,不管他跑到哪里,它都在。十年以后还会有一个印子,到时候他照镜子,就会想起来他是谁的东西。
回村的路上,林小满走得很安静。孩子们在前头蹦蹦跳跳,他跟在后面,一只手抱着摘到的野樱桃,另一只手还是无意识地搭在锁骨上,直到走回村口那棵榕树下才慢慢放下来。
他帮杨阿婆把野樱桃洗干净,分了两碗,一碗给杨阿婆,一碗端去给莫爷爷。晚饭后照常帮阿婆劈了一捆柴,把水缸挑满,然后一个人坐在吊脚楼的门槛上,看着远处的山影发呆。
那天晚上,他又做了那个梦。梦里的陆霆琛低头咬在他锁骨上,牙齿刺进皮肤,血渗出来顺着锁骨往下淌。
他疼得发抖,但陆霆琛直起身,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很满意地欣赏着那个还在渗血的牙印,笑着说:“这比项圈好用。项圈可以摘,这个永远都消不掉。”
他醒了。
月光照在床头那把歪歪扭扭的小竹筐上,篾条的影子投在墙上一格一格的。他伸手摸了摸锁骨上的伤疤,手指能清晰地感觉到上下两排牙齿的凹陷,它们安静地嵌在他的皮肤里,像一个永远摘不下来的项圈。
他把手从锁骨上移开,放在枕头旁边的竹筐上。竹篾的触感粗糙而真实,和那个平滑的、永久的牙印不一样。一个是他选择留下的,一个是别人强加给他的。一个是他活着的证明,一个是他曾经被当成物品的标记。他把竹筐握在手心里,闭上眼睛。
第二天早上,他去莫爷爷的木屋时,在村口的小卖部停了一下。小卖部是村里唯一的商店,卖的东西很杂,油盐酱醋、作业本、塑料玩具都有。
林小满在货架上翻了半天,找到一卷最便宜的医用胶带,又挑了一件高领的棉布衫。棉布衫灰扑扑的,不是什么好看的颜色,但领子够高。他把两样东西买下来,回吊脚楼换了。
对着那面斑驳的小镜子,他把医用胶布贴在锁骨上,然后把高领衫的领子往上拉到底,反复调整了几次角度,确认无论怎么动都不会露出一丝一毫。
他对着镜子看了很久。镜子里的人穿着一件灰扑扑的高领衫,锁骨被遮得严严实实,看起来和石板村任何一个普通青年没有区别。
他转过身走出门,阳光落在他身上,领子遮住了那个永远不会消失的牙印,也遮住了他在帝都的一切过去。他决定以后都这样穿了。哪怕夏天来了,哪怕热得满头大汗,他也要把领子拉得高高的。
不是因为怕被人看到,是因为他自己也不想再看到它。每看它一眼,就会默念一遍那个人的名字。那个他逃了两千公里才摆脱,却永远烙在骨头上的名字。
第48章 希望的晨曦
高领衫遮住了锁骨上的牙印之后,林小满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出现在村里了。
他不再下意识地用手去捂领口,不再在别人靠近时往后缩,不再在孩子们扑过来抱他时浑身僵硬。
他把那卷医用胶带和灰扑扑的高领衫当成了盔甲,穿在身上,就能假装那些伤疤不存在。但真正的盔甲不是衣服,是日复一日的劳作。
三月下旬,春耕开始了。
石板村的梯田从山脚一层一层地叠到山腰,在晨光中像一面面被打碎的镜子,映着天光和云影。
村民们天不亮就扛着锄头下田,田埂上到处都是吆喝声和笑声。林小满也加入了春耕的队伍,他帮杨阿婆家翻田、育苗、挑粪施肥,什么活都干。
刚开始的时候村里人还把他当外乡人客气着,后来发现这个瘦得跟竹竿似的小伙子干活实在不惜力,慢慢地就不把他当外人了。
这天清晨,林小满跟着杨阿婆和几个村民去梯田里插秧。天还没亮他们就出发了,田埂上的露水打湿了他的裤脚,冰凉冰凉的,但他不在意。
他卷起裤腿,赤脚踩进水田里,泥浆从脚趾缝里挤出来,软软的,凉凉的,带着一股泥土特有的腥甜味。
这是他第一次插秧,动作很笨拙,手里的秧苗不是插得太深就是太浅,有几株直接漂了起来,被旁边的张婶笑话了半天。
他也不恼,蹲在水田里一株一株地重新插好,插完了自己的那一垄又去帮杨阿婆插,腰弯得久了酸得直不起来,他就用手撑着膝盖缓一会儿,然后继续。
太阳从东边的山脊后面慢慢升起来了。先是一线金光从山坳里漏出来,然后整个山脊都被镶上了一圈金边,最后太阳猛地跳了出来,把整片梯田都染成了金色。
水面上的波纹在晨光中闪闪发光,远处的山腰上云雾缭绕,有早起的鸟从竹林里飞出来,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
林小满直起腰,手里还攥着一把秧苗,站在水田中央看着这一幕,整个人呆住了。他在帝都见过无数次日出——不是在地下室里看不到太阳,就是在别墅里擦地板时从窗帘缝隙里瞥见一线灰蒙蒙的天光。
那些日出是别人的日出,和他没有关系,他只是一个跪在角落里擦灰尘的工具,日出不会照在他身上。
但在这里不一样。他赤脚踩在泥土里,手里攥着自己亲手插下去的秧苗,额头上挂着汗珠,后背被太阳晒得暖洋洋的。
阳光是落在他身上的,风是吹在他脸上的,这片梯田是他参与耕耘的,这垄秧苗是他亲手种下的。他一无所有地来到这里,却拥有了全部。田埂上,杨阿婆坐在草帽下喝水,看到林小满发呆的样子,用方言喊了一句:
“小满,你站着当稻草人啊?快干活!”他回过神来,应了一声“来了”,弯下腰继续插秧。但这一次,他的嘴角是弯的。
中午休息的时候,村民们三三两两地坐在田埂上吃干粮。林小满坐在杨阿婆旁边,接过她递来的一个冷红薯,剥了皮小口小口地啃。
他的手上全是泥巴,指甲缝里塞满了黑泥,但他不在乎,冷红薯也很好吃,又甜又糯,比别墅里那些精致的餐点好吃一百倍。他啃着红薯,看着眼前这片被自己亲手栽下的秧苗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绿油油的,像一张刚刚铺开的毯子。
他忽然觉得,这些秧苗就是他活着的证据。不是那种写在合同上、签了名按了手印的“卖身契”,而是真正的、用汗水和泥土浇灌出来的存在。他来到这个世上,不是只配跪在雨里舔别人的鞋,不是只配被按在落地窗上羞辱,不是只配在深夜的储藏室里听着别人的笑声偷偷哭。
他也可以种出东西来,也可以被人需要,也可以像一个真正的人一样坐在田埂上,看着自己亲手插下的秧苗在风里摇啊摇。
不远处几个孩子跑过来,叽叽喳喳地喊着“小满哥哥”,拉着他的袖子让他去田埂上看他们抓到的泥鳅。
他笑着站起来,被孩子们拽着跑了。杨阿婆坐在田埂上,看着那个瘦瘦的背影被一群小豆丁簇拥着越跑越远,笑着摇了摇头。
张婶凑过来低声说:“这个娃娃刚来的时候跟惊弓之鸟一样,见人就躲,现在好多了。你看他那个笑——”杨阿婆喝了一口水,眯着眼睛看向阳光下那个穿着灰扑扑高领衫、卷着裤腿、满脚泥巴却笑得像个孩子的少年。
她忽然用方言说了一句只有她自己听得清的话:“这才像个人样。”
傍晚时分,林小满扛着锄头和杨阿婆一起回村。夕阳把整个石板村都染成了橘红色,炊烟从各家吊脚楼的屋顶上袅袅升起,空气里弥漫着柴火和米饭的香气。
他在村口的水渠边洗了把脸,冰冷的水泼在脸上激得他打了个激灵,然后他看着水面上自己那张波光粼粼的脸。
晒黑了一些,脸颊上终于有了点肉,眼睛还是那双眼睛,但里面好像多了点什么,多了点从内心深处透出来的、真实的安宁。
那天晚上,他坐在吊脚楼门槛上,掏出那枚顶针对着月光看了看。他在心里对奶奶说:奶奶,你看到了吗?
我在这里种了田,编了竹筐,还教了几个学生。他们叫我“小满哥哥”,杨阿婆骂我干活太拼命,莫爷爷说我笨,但他还是天天教我。奶奶,我好像……可以活下去了。
夜风吹过竹林,沙沙作响,像是奶奶在回答他。他把顶针贴着心口放好,站起来,走进吊脚楼。木板床上铺着干稻草,枕头旁边放着那把歪歪扭扭但结结实实的小竹筐。他在床上躺下来,闭上眼睛。
以前他怕夜晚,因为夜晚会把他打回原形——变成那个跪在碎玻璃上、蜷缩在储藏室里、被噩梦追着跑的林小满。
但今晚他不太怕了。白天的阳光在他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那颗种子正在生根发芽,撑开了他心里那堵厚厚的墙。他有了秧苗,有了竹筐,有了田埂上孩子们追着他喊“小满哥哥”的午后,这些是他在帝都从未拥有过的东西。
那天晚上,他没有做噩梦。他睡得很沉,很安稳,一觉睡到鸡鸣。被公鸡打鸣叫醒的时候,他睁开眼,木板墙壁的缝隙里已经透进了金色的晨光。
他躺在床上没有马上起来,看着那片阳光慢慢爬上他的枕头,爬上那把歪歪扭扭的小竹筐,爬上他贴着胶布和伤疤的锁骨。他发现自己笑了。不是以前那种量角器量出来的标准微笑,也不是对着镜子反复练习过的恭顺笑脸,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从嘴角往上翘的弧度。
新的秧苗会在风里摇。新的竹筐会在阳光下泛着青绿色。新的林小满会在这个山村里继续种田、编筐、教孩子们写字、帮杨阿婆挑水劈柴。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能持续多久,不知道那个远在两千公里外的男人会不会有一天突然出现在村口那棵榕树下。
但此时此刻,看着那片金色的晨光,他想——至少今天,他是自由的。
第49章 帝都的绝望
从贵州回来后,陆霆琛瘦了整整十斤。
管家每天变着法子让厨房做他以前爱吃的菜——红酒焖牛肉、清蒸石斑、松茸炖鸡,一道道端上去,又一道道原封不动地端下来。他甚至试过让王妈做林小满以前常做的那道西红柿炒鸡蛋,结果端出来之后陆霆琛只吃了一口就搁下了筷子。管家问是不是味道不对,他没说话,只是把碗推到一边,起身去了书房。
味道是一样的,只是缺了什么。缺了那双端着盘子的微微发抖的手,缺了那个低着头说“陆先生请用餐”的沙哑声音,缺了那个站在备餐台旁边、存在感低到尘埃里却让整个房子不再空荡的人。
陆霆琛把搜索范围从帝都周边扩大到了全国。陆氏集团的安保团队、第三方私家侦探、各地的信息渠道——所有能调动的资源全部压上去了。他的办公桌上堆满了各个省市的监控截图、客运记录、旅馆登记表,厚厚的好几摞,每一张都翻得起了毛边。他亲自盯着每一个线索,每一个可能的中转站,每一个林小满可能在沿途留下的任何蛛丝马迹。手下的人分成三班倒,二十四小时轮着查,但陆霆琛自己不轮班——他几乎是全天候地守在书房里,困了就靠在椅子上闭一会儿眼,醒来继续翻资料。管家好几次半夜起来巡夜,都看到书房的灯还亮着,门缝里透出来的冷白色光在走廊地板上拉出一道细长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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